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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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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071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0年6月12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200股;注销因离职及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534,950份。

  关于本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编号:2020-073)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分别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各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授信期限2年(提款期限1年),其他银行授信期限为1年;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0.7亿元(其中存量用信为0.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上述授信均为信用方式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周儒欣先生签署授信事项的相关文件。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等额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调整为等额人民币0.5亿元。

  公司与上述授信银行均无关联关系。

  本议案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依据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0年6月)》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200股。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同时,按照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要求,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十六条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2020年6月)》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0年7月9日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0-074)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3、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072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6月12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按照《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200股;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534,950份。本事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编号:2020-07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073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或“北斗星通”)于6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的议案》。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200股,占股权激励计划中全部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2160%,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033%;注销因离职及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534,950份,占股权激励计划中全部股票期权总数的33.7993%。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2016年11月1日,上述事项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2016年10月25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3、2016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11月7日,实际授予登记共266人,授予登记股份569.65万股,授予价格为15.77元/股;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6年11月7日,实际授予276人,授予股票期权653.10万份,行权价格为31.53元/股。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4、2017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胡刚等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2月23日为授予日,向胡刚、刘光伟、黄治民、王增印、刘孝丰、解海中、张锋七名激励对象授予7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7年3月9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为6人,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5万股。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5、2017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16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53元/股调整为31.4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6、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9月22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授予72.2万份股票期权与72.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7、2017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8、2017年11月22日,公司完成对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的242,46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252,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并发布相关公告。

  9、2018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5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14.994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0、2018年1月24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1、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6.90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2、2018年4月11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3、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2017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48元/份调整为31.41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4、2018年9月28日、2018年10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人员26.1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40.9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5、2018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实施的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84.10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74.405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6、2019年1月14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19年1月16日。

  17、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符合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0.85万股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8、2019年3月26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19年3月28日。

  19、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2018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41元/份调整为31.34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0、2019年8月21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的643,00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915,955份股票期权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1、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4.305万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2、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实施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392,345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95,845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79,050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3、2020年1月8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

  24、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符合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9万股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5、2020年3月26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数量

  由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吴文平、李振亚、刘超、尚润平、张永宏共5人已离职。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离职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离职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16,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股权激励计划中全部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2160%,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033%。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2、回购价格

  根据《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基准存款利息之和。同时还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再按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公司2016年度至2019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2017年6月9日,公司实施完成2016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公司总股本512,760,6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含税),该部分股份现金红利已发放至激励对象的个人资金账户,因此公司在回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需将该部分现金分红从回购资金中扣除。

  2018年6月25日,公司实施完成2017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公司总股本513,240,2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含税),该部分股份现金红利已发放至激励对象的个人资金账户,因此公司在回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时需将该部分现金分红从回购资金中扣除。

  2019年5月29日,公司实施完成2018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公司总股本490,568,0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含税),该部分股份现金红利已发放至激励对象的个人资金账户,因此公司在回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时需将该部分现金分红从回购资金中扣除。

  2020年5月19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每股15.7801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为25.5637万元(其中25.2396万元为对应的购股资金,0.3241万元为同期利息),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由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吴文平、李振亚、刘超、尚润平、张永宏、钱晓辉、陈志健、付劲、李永顺、骆忠义、张敏、张志军、杨力壮、沈其兵、方明、解海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刘柏池、胡圣军、王磊、叶践,共20人已离职。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离职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离职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346,100份进行注销,对离职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共计92,500份进行注销。

  2、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因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未能满足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未能满足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公司拟对除上述离职人员之外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2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的股票期权共计1,858,600份进行回购注销,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的股票期权共计237,750份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534,950份,占股权激励计划中全部股票期权总数的33.7993%。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份由489,925,027股变更为489,908,82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200股;注销因离职及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534,950份,程序合法、合规。此次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按照《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200股;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534,950份。本事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七、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074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0年7月9日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公司第五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7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07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编号:2020-073)、《公司章程(2020 年6月)》、《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0 年6 月)》。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0年7月3日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0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南二层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69939966;传真:010-69939100

  联系人:姜治文 葛丹

  邮编:100094

  (5)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151”,投票简称为“北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7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3、受托人姓名:

  4、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5、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6、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7、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075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易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产业基金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斗智联”),接受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以自有资金现金人民币1亿元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产业基金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0-051)。

  截止本公告日,北斗智联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076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管减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减持预披露的公告》(编号:2020-064),公司副总经理王增印、李阳计划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王增印

  ■

  2、李阳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增印先生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李阳先生由于操作失误造成本次减持数量超出减持计划数量上限50股。

  3、截至本公告日,王增印先生、李阳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关于李阳先生的致歉声明

  李阳先生:本人对本次操作失误超过减持计划上限50股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本人会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学习,加强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管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四、备查文件

  1、王增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说明》。

  2、李阳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完成及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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