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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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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0-043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副总经理高青持有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44%;董事、财务总监郭强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44%;副总经理倪树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44%;副总经理马刚杰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49%;副总经理陈志勇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95%;副总经理陈柯亮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98%;董事会秘书周雄秀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72%;监事俞列明持有公司股份19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41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期权行权及个人资金需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青、郭强,高级管理人员倪树祥、马刚杰、陈志勇、陈柯亮、周雄秀,监事俞列明,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股、25,000股、25,000股、5,000股、20,000股,10,000股,12,500股,47,6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86%、0.0186%、0.0186%、0.0037%、0.0149%、0.0074%、0.0093%、0.0354%。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赖民杰、高青、郭强、倪树祥、周雄秀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本项承诺的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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