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6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关于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克来机电,证券代码:603960)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已发布《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此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0年06月18日数据。

  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22日

  关于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0年6月24日起对旗下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的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做相应修改。现将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代码:009758)的情况

  自2020年6月24日起,本基金将增加C类基金份额,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100051;C类基金份额代码:009758),新增的C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原有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增加了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延续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1、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 日的投资者,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本基金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C类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代理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代理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含申购费);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本基金C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示信息为准。

  四、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请参见附件

  1、《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附件1:《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

  ■

  ■

  

  附件2:《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