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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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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6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99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

  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

  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铜业”)出具的《关于认购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说明、声明与承诺》,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的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事项,江西铜业承诺如下:

  “本承诺人确认并承诺:(1)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恒邦股份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6个月内,本承诺人未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本承诺人不存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公开发行完成期间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亦不存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后6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3)本承诺人承诺,本次发行结束后36个月内不会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所持有的本次认购的恒邦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并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4)如本承诺人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本承诺人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恒邦股份所有。”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滕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滕伟出具的《关于认购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说明、声明与承诺》,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的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事项,滕伟承诺如下:

  “本承诺人确认并承诺:(1)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恒邦股份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6个月内,本承诺人未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本承诺人不存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公开发行完成期间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亦不存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后6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3)本承诺人承诺,本次发行结束后18个月内不会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所持有的本次认购的恒邦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并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4)如本承诺人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本承诺人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恒邦股份所有。”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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