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标的房产已交付尚未过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购置房产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向山东润阳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其开发的晶石中心A栋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日、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购置办公楼的公告》及《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因标的房产未如期交付使用并办理整体产权登记手续,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9日、8月19日、9月19日、10月19日、11月20日、12月19日、2020年1月18日、2月19日、3月19日、4月18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关于子公司购置办公楼的进展公告》,于2020年5月19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关于子公司购置办公楼进展暨交付相关情况的公告》。
二、产权登记办理情况
目前,标的房产正在办理与产权初始登记相关的综合验收备案等工作,相关备案申请已报审批中心,有关部门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及现场核查。其中,排水工程备案资料已经审查并完成现场核查,2020年6月5日取得了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出具的《排水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证明》(编号:济水验【2020】028),其他分项工作正在进行中。截至目前,标的房产已交付,尚未取得公司为权利人的产权证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排水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证明》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