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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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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20-051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高宏彪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期限,并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购房客户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购房客户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20-052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购房客户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购买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开发的“茂业豪园”项目产品,签订商品房现售合同的合格银行贷款客户;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500万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累计为“茂业豪园” 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774.8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逾期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开发的“茂业豪园”项目,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宏济新路618号(即“九眼桥项目”)。为加快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公司拟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成都青羊支行”、“贷款银行”)签署《一手房贷款业务银企合作协议》,为购买该项目房屋的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贷款银行农行成都青羊支行此次同意向购买上述现售商品房的购房人(即借款人)提供不超过23,500万元的贷款。按照银行为客户提供贷款的商业惯例和相关规定,本公司应在每一位贷款购买上述房屋的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时作为保证人为购房人(借款人)向贷款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本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23,500万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2亿元,个人商用房贷款额度不超过0.35亿元。担保期限为自贷款银行向该购房客户发放购房贷款之日起,至贷款银行为该购房客户所购住房之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之日止或至贷款银行为该购房客户所购商用房之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之日止。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2020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购房客户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同意就“茂业豪园”项目为购房客户向贷款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500万元的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银行向该购房客户发放购房贷款之日起,至贷款银行为该购房客户所购住房之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之日止或至贷款银行为该购房客户所购商用房之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符合贷款银行贷款条件,购买本公司开发的“茂业豪园”项目产品,签订商品房现售合同的合格银行贷款客户。

  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方式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范围

  为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银行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三)保证期间

  1、为个人住房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自贷款银行向该购房人发放借款之日起至该购房人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并办妥以贷款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

  2、为个人商用房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自贷款银行向该购房人发放借款之日起至该购房人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并办妥以贷款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止。

  以上担保无反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就销售开发的“茂业豪园”项目产品,为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本次担保为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本次担保为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因此,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7,774.8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39,022.18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35.41%。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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