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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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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4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召开了2019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2019 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 8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9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告详见2019年6月2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020年6月17日,公司已按承诺将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5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现场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9人,董事孙晓峰先生、李玉先生、田奎武先生、韩冬阳先生、王立军先生、杜婕女士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7人,监事陈亚春先生、刘晓慧女士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为南京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长期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在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已获得有效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蕙、郭淑芬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亚泰集团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相关议案的审议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5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0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6月1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孙晓峰先生、李玉先生、田奎武先生、韩冬阳先生、王立军先生、杜婕女士分别委托董事王化民先生、刘晓峰先生、翟怀宇先生、王化民先生、邴正先生、毛志宏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0年6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股权16,500万元、16,500万元、16,500万元、16,500万元、16,500万元、16,500万元、16,500万元、17,663万元分别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循环额度贷款7,200万元、7,200万元、7,200万元、7,200万元、7,200万元、7,200万元、7,200万元、7,600万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12,081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1.01%,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5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6月1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监事会主席陈继忠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监事陈亚春先生、刘晓慧女士分别委托监事赵凤利先生、陈波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二O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5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648,967,851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4.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50,148,899.70元,扣除保荐费用、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及相关税金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15,510,799.90元。2017年6月15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第104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足额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0101011000008472号银行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6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第一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十一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告详见2017年6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2018年6月25日,公司已按承诺将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6月26日,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8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告详见2018年6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2019年6月18日,公司已按承诺将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6月19日,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2019 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 8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9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告详见2019年6月2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2020年6月17日,公司已按承诺将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0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决策程序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亚泰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笔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

  保荐机构对本次亚泰集团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5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股权16,500万元、16,500万元、16,500万元、16,500万元、16,500万元、16,500万元、16,500万元、17,663万元分别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循环额度贷款7,200万元、7,200万元、7,200万元、7,200万元、7,200万元、7,200万元、7,200万元、7,600万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12,081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1.01%,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股权16,500万元、16,500万元、16,500万元、16,500万元、16,500万元、16,500万元、16,500万元、17,663万元分别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循环额度贷款7,200万元、7,200万元、7,200万元、7,200万元、7,200万元、7,200万元、7,200万元、7,600万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12,081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1.01%,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件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64.61%股权,间接持有其26.19%股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48,288,459.87元,总负债为546,846,117.97元,净资产为501,442,341.90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37,618,521.92元,净利润7,291,921.9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0年3月31日,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29,141,671.37元,总负债为435,179,797.40元,净资产为493,961,873.97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8,202,144.28元,净利润-7,480,467.9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青年路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92.15%股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13,100,180.27元,总负债为43,544,865.01元,净资产为269,555,315.26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62,907,151.35元,净利润-5,703,158.2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0年3月31日,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26,282,211.34元,总负债为57,762,967.21元,净资产为268,519,244.13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3,243,551.89元,净利润-1,036,071.1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经营范围:小容量注射剂、疫苗生产及技术咨询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39,688,097.76元,总负债为387,057,296.37 元,净资产为152,630,801.39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1,917,332.92元,净利润-30,539,392.4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0年3月31日,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37,335,291.07元,总负债为390,417,477.07元,净资产为146,917,814.00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98,926.56 元,净利润-5,712,987.3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和龙市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经营范围:制造批发销售、中成药、化学药制剂、保健食品、药材原料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50,317,865.85元,总负债为163,826,955.06元,净资产为86,490,910.79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14,665,185.75元,净利润3,464,645.2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0年3月31日,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8,125,498.41元,总负债为161,358,533.26 元,净资产为86,766,965.15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5,525,026.79元,净利润276,054.3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敦化市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口服溶液剂、丸剂生产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98,252,372.04元,总负债为114,081,413.15元,净资产为84,170,958.89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06,482,167.46元,净利润12,503,182.33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0年3月31日,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3,135,693.89元,总负债为119,532,426.59元,净资产为83,603,267.30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3,961,880.34元,净利润-567,691.5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吉林大路

  法定代表人:张凤瑛

  经营范围:卷烟、雪茄烟、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459,079,958.62元,总负债为2,239,378,670.16元,净资产为219,701,288.46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828,240,730.14元,净利润-60,112,906.2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0年3月31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182,751,978.04元,总负债为1,986,569,801.60元,净资产为196,182,176.44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14,056,660.95元,净利润-26,747,493.5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重庆路

  法定代表人:张凤瑛

  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皮革制品、日用百货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07,658,500.94元,总负债为1,174,894,993.57元,净资产为132,763,507.37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70,184,114.14元,净利润-17,608,811.5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0年3月31日,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00,371,302.73元,总负债1,087,843,713.09元,净资产为112,527,589.64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475,544.51 元,净利润-20,235,917.7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李斌

  经营范围:铁矿石、石膏、助磨剂、缓凝剂、粉煤灰等经销、煤炭批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103,576,898.32元,总负债为4,712,928,589.75元,净资产为-609,351,691.43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075,247,786.59元,净利润-98,797,071.5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0年3月31日,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661,158,004.59元,总负债为5,284,194,824.27元,净资产为-623,036,819.68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23,580,628.50元,净利润-13,685,128.2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12,081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1.01%,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20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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