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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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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20—062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6月15日、16日、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发函查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6月15日、16日、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向控股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钢联”)发行股份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38.72%股权、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38.72%股权(以下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20年5月9日召开2020年第16次会议,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无条件通过。公司于2020年6月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57号】,核准公司向南京钢联发行1,698,163,77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除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外,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不存在重大调整、变更、终止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6月15日、16日、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钢铁行业运行受到较大冲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15.32亿元,同比下降2.40%;净利润为5.91亿元,同比下降39.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61亿元,同比下降44.88%;资产负债率为52.25%。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74.99亿元,比上年度末增加8.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1.98亿元,比上年度末增加2.51%。

  (三)大股东质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钢联持有公司1,795,351,95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0年3月31日,下同)的40.48%。南京钢联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16,519,44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3.21%。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南京钢联累计质押股份数为934,579,44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2.06%,占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8.76%,占公司总股本的21.07%。上述质押股份为南京钢联并购贷款增信措施,非质押融资,质押风险可控。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一)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外,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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