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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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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康美医院
成立时间:2013年6月26日
开办资金:3,000万元
注册地址:普宁市流沙新河西路38号
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内、外、妇产、儿、眼、耳鼻喉、口腔、皮肤、传染、肿瘤、急诊医学、康复医学、麻醉、重症医学、医学检验、病理、医学影像、中医科。
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该医院100%股权,目前该医院为非盈利机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该医院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人保康美(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3月26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销售保健食品;技术开发;项目投资;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文化艺术活动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信息咨询;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居家养老服务;医疗管理;销售电子产品、体育用品(不含弩)、医疗器械(仅限I类)、日用品、化妆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保健食品、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5%股份,根据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公司设立董事会成员共5位,本公司在其中派有2位代表,并享有相应的参与决策权,与对方股东共同控制经营,为合营企业,故该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3)梅河口市中心医院
成立时间:1948年
开办资金:15,827万元
地 址:梅河口市银河大街988号
业务范围:临床教学、医科大学生临床实习,成人医科学历教育临床实习,医科中专生临床实习;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控股孙公司梅河口市爱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95%股权,梅河口市爱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该医院,目前该医院为非盈利机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该医院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4)匠星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05月26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泰科路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网上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展示、展览策划;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和零售;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服装及配件,针棉织品;智能卡系统安装;电子工程安装;智能化系统安装;建筑物空调设备、采暖系统、通风设备系统安装;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国内、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劳务派遣;一类医疗用品及器材的销售。服装及配件、针棉织品的生产加工。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先生的女儿马嘉霖、儿子马嘉腾控制的公司。
(5)康美优品米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09月2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小杨满族朝鲜族乡景兴村
经营范围:粮食、中草药、食用菌、水果、蔬菜、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农业机械化作业服务;大米、粮油生产、加工、销售;种子生产、销售;服装及配件、针棉织品、电子元件、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机动车配件、百货、布料、化妆品、皮革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陶瓷、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工艺品、家用电器、肥料、种子、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参与实业投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房地产开发;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
关联关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许冬瑾女士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马汉耀先生担任该公司监事。
(6)开原市中心医院
成立时间:1948年
开办资金:1,000万元
地 址:开原市孙台路32号
业务范围: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综合内科、普外科等30多个科室。
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控股孙公司开原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93.69%股权,开原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管理该医院,目前该医院为非盈利机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该医院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7)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7年1月20日
注册资本:3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普宁市下架山镇政府南侧
经营范围:参与实业投资;生产、加工、销售:服装及配件,针棉织品;销售:电子元件,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机动车配件,百货,布料,化妆品,皮革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陶瓷,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工艺品,家用电器;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房地产开发;参与房地产投资。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先生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许冬瑾女士担任该公司监事。
(8)康美健康小镇投资(通城)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2日
注册资本:12,655万元
注册地址:通城县隽水镇白沙社区十五组
经营范围:健康小镇投资;健康小镇项目开发;投资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健康养生管理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健康科学项目研究、开发;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零配件批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先生的女儿马嘉霖、儿子马嘉腾分别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和监事。
(9)康美健康小镇投资(丽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3月14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黄山镇景誉家园4栋401-409号
经营范围:健康小镇项目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投资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健康养生管理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健康科学项目研究、开发;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零配件批发;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先生的女儿马嘉霖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儿子马嘉腾担任该公司监事。
(10)康美健康小镇投资(昆明)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3月29日
注册资本:8,50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仕林街9栋164号
经营范围:健康小镇项目投资开发;投资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健康养生管理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健康科学项目研究、开发;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零配件批发;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先生的女儿马嘉霖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儿子马嘉腾担任该公司监事。
(11)深圳市康美优品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3月22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京社区下梅林二街6号颂德花园办公楼23层2305
经营范围: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农副产品,乳制品、水产品、预包装食品、速冻食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料、糖果、南北干货,土特产、炒货、保健食品、茶叶、食用香料、酒类的批发和销售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12)普宁市康淳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7月2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即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东门斜对面自编K3幢)第二层202、203号
经营范围:批发: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Ⅱ类及Ⅲ类部分医用器械销售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13)普宁康都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1月31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即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东门斜对面自编K3幢第二层2-201号)
经营范围:批发: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电子产品。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14)康美健康小镇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6月9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社区航城工业区新安实业公司A5栋503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健康小镇投资;投资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健康养生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健康项目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零配件批发;物业管理;投资健康产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物业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先生的女儿马嘉霖、儿子马嘉腾控制的公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依照市场原则,按公正、公平、等价、合理的原则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参照第三方提供的类似产品或服务的正常的、公平的价格,或者公司提供给第三方类似产品或服务的,正常的、公平的价格予以确定,无可参照的原则上依据公司或关联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予以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康美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49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对公司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调减2018年度公司总资产1,483,453,031.12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209,455,062.89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760,684,608.95元。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本公司2019年通过自查,发现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因此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主要调整事项如下:
1、由于公司合并范围不正确,通过追溯重述合并范围减少四家公司,导致货币资金减少,以及入账不及时或错误等原因共调减货币资金4,013,017.76元。
2、公司应收账款存在重分类错误,以及在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时存在错误等原因,造成公司应收账款多记246,233,009.26元,营业收入多记2,291,154,236.43元;营业成本多记1,923,063,725.34元;公司在核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存在错误,造成公司销售费用少记 214,084,621.94元;管理费用多记13,969,559.43元;研发费用少记5,440,151.46元;财务费用少记1,086,531.85元。
3、关联方往来入账错误,导致少记其他应收款1,253,212,563.49元;其中少记其他应收款- 康都药业1,353,320,000.00元,以及对应多记存货1,353,320,000.00元。
4、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于收到时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没有确认递延收益,导致少记递延收益85,003,595.96元;多记其他收益82,856,236.73元。政府投入企业指定用途的资金入账错误,多记递延收益42,000,000.00元,调整记入长期应付款42,000,000.00元;递延收益重分类入其他流动负债8,660,277.43元。
5、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核算,历史数据入账存在错误,导致存货-(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少记890,187,843.52元,投资性房地产多记986,506,544.82元,固定资产多记408,080,742.98元,在建工程多记156,219,969.47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多记322,715,465.69元。
6、商誉初始计量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收购时点对被收购单位可辨认净资产进行识别并按公允价值入账,也未对商誉做减值测试,导致多记商誉307,876,430.71元以及少记对应的相关资产。
7、长期应付款,其中1,800,000,000.00元不符合长期负债的条件,调整记入其他流动负债。
一、 对受影响的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8年度和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1、对 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2、对 2018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继续规范财务核
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我们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991号)的审核报告。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991号)。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50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执行新收入准则”)。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1)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2019年1月1日;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4)变更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依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1)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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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
■
(二)、执行新收入准则
1)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2020年1月1日;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并且相关的收入和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4)变更原因及合理性: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更加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更加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51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合计计提减值准备130,690.02万元。
二、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应收款项损失准备,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以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报告期末对公司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8,086.19万元,其中:对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494.92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4,591.27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本报告期内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对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按差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55,634.94万元。
(三)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期末公司对在建工程进行清查,发现有减值迹象的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结合对其进行的可变现净值预测,需计提23,020.68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经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对部分由于使用时间较长而出现老化现象、生产产品精度和合格率有较大幅度下降的生产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估结果,结合对其进行的可变现净值预测,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290.84万元。
(四)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期末公司对在建工程进行清查,发现有减值迹象的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结合对其进行的可变现净值预测,需计提6,078.61万元。
(五)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 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并在剩余年限内可能不会回升;
3、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结合以上一项或多项以下情况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1,457.58万元。
(四)商誉减值准备
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这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参考了专业机构的评估结果,本公司应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为11,121.18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130,690.02万元,减少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130,690.02万元。
四、 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依据充分,更能准确反应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五、 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应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 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52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4,655,207,167.83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60,675,038.43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7,770,843.74元,母公司账面未分配利润为2,345,454,899.34元。
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实现盈利的实际情况,公司2019年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0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对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提出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中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53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更正对公司的影响: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末总资产减少900,038,025.4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减少1,294,843,703.21元。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未经审计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现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财务数据,公司调整了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相关期初数据,本次调整不涉及2020年第一季度当期损益调整事项,现更正说明如下:
一、“二、公司基本情况-2.1主要财务数据”的更正
更正前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
更正后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
二、“重要事项-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更正前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
更正后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
修订后的《康美药业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修订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敬请关注。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54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偿还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康美药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控制的关联公司普宁市康淳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淳药业”)、普宁康都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都药业”,与康淳药业合称“资金占用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占用资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9,481,126,200.69元。鉴于目前资金占用方无力清偿上述占用资金总额,为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充分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先生向公司出具《债务偿还承诺书》,马兴田先生拟以现金分期偿还资金占用方非经营性占用的全部公司资金。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6月17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督促实际控制人按照债务偿还承诺书的要求尽快归还占用资金的议案》。赞同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偿债承诺书主要内容
1、偿债安排:
(1) 于2020年12月31日前,本人以现金向公司累计偿还的款项不低于占用资金总额的10% (即人民币948,112,620.069元);
(2) 于2021年12月31日前,本人以现金向公司累计偿还的款项不低于占用资金总额的40% (即人民币3,792,450,480.276元);
(3) 于2022年12月31日前,本人以现金向公司累计偿还全部占用资金以及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全部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2、为了确保本债务偿还计划承诺书的实施以及规范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本人马兴田特别作出如下保证:
(1) 将使用本人享有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权的资产作为担保物,并依法依规履行全部的评估、审议和披露程序(如有),如因债务偿还造成公司任何损失的,则本人予以足额赔偿;并履行公司所要求相应的担保手续。如不能如期以现金偿还的,本人同意变卖担保物以现金方式偿还占用资金。
(2) 将严格遵守本承诺书的约定,按约履行债务偿还义务,如未能按照本承诺书履行的,则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赔偿可能给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
(3) 承诺未来规范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不利用自身的决策和控制优势,通过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公司的资金,不从事损害公司及其他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并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4) 向公司作出的所有承诺和保证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实际控制人按照《债务偿还承诺书》的要求尽快归还占用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