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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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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0-041

  债券代码:155731    债券简称:19北新能

  债券代码:155793    债券简称:19新能0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20年6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和谊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0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董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指定副经理代行经理职责的议案》

  同意由副经理何章翔先生代行经理职责。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指定副经理代行经理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2)。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保障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补充其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子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现实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核。董事会认为子公司符合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要求,同意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 票面金额及发行规模

  同意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可在此额度内一次或分次向监管机构提出发行上市申请,具体申请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 债券品种

  同意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债券、绿色专项公司债券等,需在向有关监管机构提出发行上市申请时,确定当次债券品种。具体债券品种选择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3、 债券期限

  同意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5、 发行方式

  同意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在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上市申请经交易所同意并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6、 担保安排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

  7、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

  8、 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9、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同意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申购和配售的方式,不向子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10、 承销方式

  同意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独家主承销商或联合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1、 上市安排

  同意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择机向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地点及上市交易相关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具体事宜确定。

  12、 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停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13、 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涉各项事宜,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后,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其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并聘请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子公司经营情况和债券市场实际情况,决定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改、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债券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方式、配售安排、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确定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与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子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

  7、全权负责办理与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在上述1至7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被授权人具体办理与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44)。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0-042

  债券代码:155731   债券简称:19北新能

  债券代码:155793   债券简称:19新能0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指定副经理代行经理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经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决议,在未正式聘任新任经理期间,由副经理何章翔代行经理职责。董事会将尽快完成新任经理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0-043

  债券代码:155731    债券简称:19北新能

  债券代码:155793    债券简称:19新能0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北汽新能源”)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一、关于子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将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子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一) 发行主体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 票面金额及发行规模

  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可在此额度内一次或分次向监管机构提出发行上市申请,具体申请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三) 债券品种

  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债券、绿色专项公司债券等,需在向有关监管机构提出发行上市申请时,确定当次债券品种。具体债券品种选择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四) 债券期限

  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五)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

  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六) 发行方式

  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在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经交易所同意并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七) 担保安排

  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 募集资金用途

  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十)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申购和配售的方式,不向子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十一) 承销方式

  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独家主承销商或联合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二) 上市安排

  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择机向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地点及上市交易相关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具体事宜确定。

  (十三) 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停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十四) 决议的有效期

  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十五) 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过程中的各项具体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和相关事项后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并聘请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子公司经营情况和债券市场实际情况,决定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改、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债券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方式、配售安排、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确定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与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

  7、全权负责办理与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在上述1至7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被授权人具体办理与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北汽新能源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发行人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北汽新能源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需予披露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如作出不利判决或裁决将可能实质性影响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情况。

  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0-044

  债券代码:155731  债券简称:19北新能

  债券代码:155793 债券简称:19新能0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二)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3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一层蓝鲸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3日

  至2020年7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登记: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

  (二)法人股东登记: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全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三)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联系方式见本通知“六、其他事项”)。

  (四)登记时间:2020年7月2日9:30-11:30,13:30-17:00。

  (五)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一层公司访客接待室。

  六、其他事项

  通讯方式:

  电话:010-53970788、010-53970028

  传真:010-53970029

  邮箱:600733@bjev.com.cn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女士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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