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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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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黄志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173),公司股东、董事兼高管黄志强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177%)。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2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截至2020年6月17日,黄志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如本公告中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黄志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黄志强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减持股份总数未超出计划减持数量。

  3、截至2020年6月17日,黄志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执行完毕。

  4、本次减持后,黄志强先生的持股比例已降至5%以下,公司已于2020年3月26日披露了黄志强先生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黄志强先生虽然不再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但在其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期间,仍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5、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四、备查文件

  黄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设3名监事,由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黄国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黄国伟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8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国伟,男,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5年7月毕业于广西煤炭技工学校电修专业。1995年7月至2006年11月,历任南宁八菱汽配有限公司散热器生产车间操作工、班组长及车间主任。2006年12月至2020年2月历任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散热器生产车间主任、重庆基地副部长;2020年3月起任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基地生产部副部长。

  黄国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参与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占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0.83%。黄国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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