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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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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3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100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有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0-04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6月12日、6月15日、6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6月12日、6月15日、6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12日、6月15日、6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5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6月16日收到公司现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娄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娄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娄杭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郑志国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选聘新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并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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