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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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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19年末原材料余额25,837.46万元,其中库龄1年以内账面余额为14,588.06万元,1-2年账面余额为6,099.15万元,2年以上账面余额为5,150.25万元。公司在报告期期末对原材料进行减值测试,对1年以内和1-2年的原材料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49.84万元,对2年以上原材料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384.01万元,其中,计提减值准备的原材料主要是由于市场售价降低导致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医药中间体原料,以及没有通过复检的原辅料及积压不用的物资。

  公司2019年末在产品账面余额6,669.77万元,主要为生产原料药、制剂相关在产品,其中库龄1年以内余额为6,487.52万元,1-2年余额为169.38万元,2年以上余额为12.87万元。经过减值测试,公司对2年以上在产品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49万元,账面价值为10.38万元,该部分存货主要是用于生产茴拉西坦、联卷料、注塑料等产品的半成品。

  公司2019年末库存商品账面余额24,680.08万元,主要为制剂、原料药和中间体产品。其中,库龄1年以内余额为17,257.30万元,1-2年为1,552.89万元,2年以上余额为5,869.89万元。公司报告期期末对库存商品进行减值测试,对库龄1年以内的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96.88万元,对库龄1-2年的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35.90万元,对库龄2年以上的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1,201.48万万元。计提价值准备的库存商品主要是医药中间体,主要是因为市场售价下降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

  3)清松制药存货跌价计提的情况

  清松制药2019年末存货的账面余额为18,744.38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1,410.37万元,计提比例为7.52%。其中:原材料为146.21万元,计提比例为1.47%,库存商品为1,264.16万元,计提比例为15.35%,清松制药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是因为部分存货市场售价下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

  清松制药2019年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清松制药2019年12月31日原材料账面余额9,965.69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146.21万元。其中,库龄1年以内的原材料账面余额为1,592.84万元,计提跌价准备为1.15万元,期末库龄1-2年的原材料账面余额为4,155.89万元,计提跌价准备为0元,2年以上原材料账面余额为4,216.96万元,计提跌价准备为145.06万元。

  清松制药2019年期末原材料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

  清松制药在2019年12月31日对原材料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继续用于生产的,采用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可直接对外出售的,通过查询市场价格、向第三方进行询价等方式进行价格对比,通过上述方法确认存货减值风险并计提跌价准备。同时,清松制药按照内部制度对期限较长的原材料进行了复检,相关原料可继续使用,不存在变质风险。

  恩替卡韦相关原材料情况如下:

  ■

  其中,恩替卡韦相关辅料也可以用于其他产品生产,公司经过减值测试,不存在减值风险。恩替卡韦中间体-原料-DNPL和恩替卡韦中间体-原料-DZP可直接对外出售,通过查询市场价格、向第三方进行询价等方式进行价格对比,相关产品尚不存在减值风险。因为市场价格已经跌破账面价值,公司对恩替卡韦中间体-原料-BPL和恩替卡韦中间体-原料-NPL计提了减值准备。

  清松制药2019年12月31日库存商品账面余额8,236.68万元,其中,库龄1年以内的库存商品余额为927.98万元,计提跌价准备96.81万元,库龄1-2年的库存商品余额为1,519.06万元,计提跌价准备3.81万元,期末库龄2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余额为5,789.64万元,计提跌价准备1,163.54万元。2019年末,清松制药库龄2年以上库存商品账面净值为4,626.10万元,全部为中间体产品。

  清松制药期末库存商品及其减值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清松制药2019年12月31日库存商品余额为8,236.68万元,计提跌价准备1,264.16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产品售价下降,导致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清松制药在报告期期末对库存商品进行了减值测试,通过查询市场价格、向第三方进行询价等方式进行价格对比,确认存货减值风险并计提跌价准备。同时,清松制药按照内部制度对期限较长的存货进行了复检,相关存货状态良好,不存在变质风险。

  整体上,清松制药因为恩替卡韦制剂价格大幅下降,清松制药对恩替卡韦相关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2019年12月31日恩替卡韦相关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公司2019年期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全部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的存货进行了跌价准备的计提,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充分,不存在漏提、少提的现象,公允反映了公司的存货情况。

  3.3 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了解、评价了与信息系统自动控制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了其中的关键控制流程;

  2、从存货系统中直接获取存货效期明细表,关注库龄较长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对管理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使用的信息进行了复核;

  3、结合在手订单、期后销售、市场询价等信息,评估管理层判断可变现净值的合理性,对存货跌价准备进行了重新测算。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存货问题的说明,与我们在执行亚宝药业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4、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6.08 亿元,应收款项融资 3.20 亿元,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合计 3.68 亿元,同比增长17.20%,高于营业收入同比增速4.24%。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将应收账款划分为 3个组合,其中,经销商客户 1 年以内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57亿元,坏账计提比例3.19%,医疗机构等客户1年以内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09亿元,坏账计提比例3.90%,均低于2017、2018年1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5%。请公司:(1)分别披露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前五名对象、是否为关联方、金额、账龄, 并与上年同期情况进行对比;(2)结合回款期限及信用政策情况,说明报告期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总额增速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应收账款科目中,预期信用损失法下坏账准备计提的测算过程及依据;(4)结合期后回款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政策,说明报告期公司 1 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合理性,并充分说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5)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4.1 关于分别披露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前五名对象、是否为关联方、金额、账龄,并与上年同期情况进行对比

  1)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2019年末前五大客户均为清松制药的化工原料客户,较2018年末未发生变动。清松制药以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为主,其作为产业链的前端,给客户供应起始原料,支持客户完成最终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进而形成稳定的订单。但是,医药化工行业从2019年上半年起安全检查非常频繁,清松制药较多客户生产受限,客户产品的生产交付受影响较大,资金流相对紧张,对清松制药的回款也相应延后。为了继续长期业务合作,清松制药与客户协调,在保证持续回款的情况下,适当延长客户的还款期限,共同渡过难关。

  2)应收款项融资前五名情况

  ①2019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全部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2019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对应的客户(背书人/出票人)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票据结算方式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结算,2019年末无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故将该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2019年末应收款项融资结存金额较2018年末增加的原因系2019年度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回款的金额增加,其中前五大客户山东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增加1,029.80万元,华润新龙(山西)医药有限公司增加59.14万元,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增加1,637.71万元,湖南同安医药有限公司增加360.40万元,潍坊中源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减少1,593.64万元。由于背书和贴现的票据具有随机性,因此每个客户对应的各期末应收款项融资结存金额与信用政策无关,不具有可比性。

  ②2018年末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

  2018年12月末,清松制药收到上海医药工业有限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货款5,193.17万元,导致期末应收票据中上海医药工业有限公司的结存金额较大,该部分票据已经用于支付供应商采购原料款。

  4.2 关于结合回款期限及信用政策情况,说明报告期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总额增速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应收账款按客户性质分成经销商客户、化工原料客户和医疗机构等客户。经销商客户信用政策又根据销售渠道分为OTC渠道和处方医院渠道,OTC渠道信用期相对处方医院渠道的信用期短;化工原料客户的信用期相对较长;医疗机构等客户信用政策根据客户的类型及信用逐一制订,分成电商业务客户、基药客户、控销客户、医院客户等,其中医院客户的结算周期通常较长。

  针对上述不同客户,公司按照销售类别、分行业、分期限进行管理,对不同类别业务和客户制订了不同的信用政策,将应收账款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其中:

  (1)经销商客户中OTC渠道经销商信用期通常为60天,处方医院渠道经销商信用期一般为120-180天;

  (2)化工原料多为定制化产品,化工原料客户的信用期由销售总监和总经理根据对客户的销售规模确定,年度销售额在500万元以内的客户信用期一般为120-180天,年度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客户信用期一般为1-3年;

  (3)医疗机构等客户信用政策根据客户的类型制定,其中电商业务客户信用期为0-30天,基药客户信用期为0-200天,控销客户信用期为0-450天,医院客户信用期一般为2年。

  对于信用期内应收账款,公司进行随时跟踪,定期催收,保证按期回款;对于超过信用期的款项,公司负责清收的人员专门负责跟踪和催收工作,特殊情况时公司会采用法律手段来保证货款回收。同时,公司根据客户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与欠款金额较大的客户制定货款归还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督促回款,保证大额欠款客户及时、足额偿还欠款。

  公司结算方式主要是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客户通过上述两种结算方式结算均视为已回款。综合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总额、营业收入规模及其增长率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增长4.24%,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总额增长17.17%,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比例;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总额增长2.30%,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比例。

  总体来看,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总额增长处于合理范围。2019年末应收款项融资结存金额较2018年末增加的原因系2019年票据回款金额增加,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总额增速处于合理范围。

  4.3 关于说明应收账款科目中,预期信用损失法下坏账准备计提的测算过程及依据

  1)按组合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测算过程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客户划分为经销商客户、化工原料客户、医疗机构等客户三个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分别计算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

  首先,根据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分布情况,计算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各年每个账龄区间对应的迁徒率,取得每个账龄区间三年的平均迁徙率;然后,根据三年平均迁徒率计算每个账龄区间的历史损失率;最后,结合历史损失率,考虑前瞻性信息,计算出各组合每个账龄区间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2019年末各组合历史损失率如下:

  ■

  考虑前瞻性因素后,确定2019年末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因经销商客户、医疗机构等客户1年以内历史损失率较低,导致会计政策变更后,结合历史损失率、考虑前瞻性信息计算的1年以内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原坏账政策5%。

  根据2019年末各账龄组合余额情况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如下:

  (单位:万元)

  ■

  2)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测算过程

  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基于客户财务状况、还款计划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评估预期信用损失。2019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①上海医药工业有限公司

  上海医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工”)系亚宝药业公司子公司清松制药的客户。按照2020年4月7日上海医工出具的还款计划书,上海医工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归还清松制药全部欠款。结合2019年度上海医工还款情况,清松制药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2020年收款5,000.00万元,2021年收回剩余款项4,100.41万元,分别以1年期及2年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8,521.20万元,预期信用损失579.21万元,预期信用损失率6.36%。

  截至2020年5月31日,清松制药已收到上海医工还款3,000.00万元,基本按照还款计划执行。

  ②上海立科药物化学有限公司

  上海立科药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立科”)系亚宝药业公司子公司清松制药的客户。按照2020年3月17日上海立科出具的还款计划书,上海立科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归还清松制药不低于3,600.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之前归还剩余款项3,348.96万元。上海立科自2019年11月起每月还款不低于300.00万元,因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1-3月未回款,自4月开始继续还款,预计全年回款不低于3,600.00万元。清松制药按照每月最低收款300.00万元预测2020年收款3,600.00万元,2021年收回剩余款项3,348.96万元,分别以1年期及2年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6,496.76万元,预期信用损失452.19万元,预期信用损失率6.51%。

  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2020年1-3月清松制药未收到上海立科还款。截至2020年5月31日,清松制药已收到上海立科还款616.00万元,清松制药将继续加大催收力度,采用各种方式督促上海立科按照还款计划及时足额偿还欠款。

  ③临汾奇林药业有限公司

  临汾奇林药业有限公司预计未来款项可能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4 关于结合期后回款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政策,说明报告期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合理性,并充分说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2019年末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

  化工原料客户回款比例较低的原因系:2019年末公司对上海誉起应收账款余额7,830.30万元,余额账期1年以内4,120.00万元,1-2年为3,710.30万元,对方已经提供还款计划书,还款计划为2020年12月31日前归还2,000.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5,830.30万元。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已收回500.00万元,先冲减了1-2年欠款,1年以内未回款;2019年末公司对宁波乙未化学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021.11万元,余额账期1年以内139.11万元,1-2年882.00万元,对方已经提供还款计划书,还款计划为2020年12月31日前归还全部欠款,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已收回210.00万元,先冲减了1-2年欠款,1年以内未回款。

  2)同行业可比公司政策对比

  同行业可比公司2019年度1年以内的坏账政策如下:

  ■

  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政策综合计提比例为3.88%,高于可比公司江中药业及华润三九,与振东制药及千金药业相近,低于康缘药业、济川药业,由于各公司客户类型、信用政策等存在差异,导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存在差异。

  公司根据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客户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分别计算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合理、充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5 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了解、评价与应收账款管理及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了相关的关键控制流程;

  2、通过核查与收入确认及应收账款回款相关的原始单据、执行函证程序等,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进行了确认;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大、挂账时间较长的客户执行了现场或电话访谈程序,核实了交易额、余额情况以及还款方式等信息,了解了未及时回款的原因,确认了所出具的还款计划的真实性等;

  3、对于按照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复核了管理层基于客户财务状况和还款计划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依据,将管理层的评估与我们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证据进行了验证;实地走访上海医工、上海立科两家公司,两家公司对还款计划予以确认,取得并复核了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过程;

  4、对于按照组合评估的应收账款,复核了管理层对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及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判断的合理性,复核了管理层综合迁徙率、历史损失率及前瞻性因素等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和计算过程;

  5、重新计算验证了预期信用损失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6、检查了重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复核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合理性及充分性;

  7、对比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划分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评价管理层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问题的说明,与我们在执行亚宝药业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5、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化研发投入 5,315.80 万元,2017-2019年,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分别为3.15%、17.21%、32.10%,同比增幅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研发活动相关会计政策,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与研发相关的无形资产确认、计量的具体会计政策, 以及报告期相关会计政策有无发生变化;(2)各在研项目名称、所处阶段、累计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及资本化处理情况,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的合理性;(3)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5.1 关于研发活动相关会计政策,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具体条件,与研发相关的无形资产确认、计量的具体会计政策,以及报告期相关会计政策有无发生变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八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期损益”;“第九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

  1)外购药品开发技术受让项目以及公司继续在外购项目基础上进行药品开发的支出进行资本化,确认为开发支出;

  2)公司自行立项药品开发项目的,包括增加新规格、新剂型等的,取得临床批件后的支出进行资本化,确认为开发支出;

  3)属于上市后的临床项目,项目成果增加新适应症、通过安全性再评价、中药保护、医保审核的,其支出予以资本化,确认为开发支出;

  4)仿制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属于开发费用,在取得BE试验备案、开始进行BE临床试验时开始资本化,若豁免BE的,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审核通过豁免时开始资本化,若无需BE的,以取得中试COA合格报告后开始资本化;

  5)除上述情况外,其余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公司报告期上述相关会计政策未发生变化。

  5.2 关于各在研项目名称、所处阶段、累计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及资本化处理情况,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的合理性

  截至2019年末,公司资本化开发支出金额9,543.39万元,期初资本化开发支出金额4,227.59万元,本期增加金额5,781.79万元,转为无形资产金额431.15万元,项目终止转费用化金额31.84万元,不满足资本化转出金额3.00万元,本期资本化开发支出净增加金额5,315.80万元,期末在研项目进度情况和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019年度公司费用化研发投入为11,243.03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投入情况进行了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①公司资本化的研发项目中5个化药1类创新药项目,自2017起陆续进入临床阶段,该类研发项目自取得临床试验批件开始资本化,临床阶段投入金额较大,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增加;②各公司研发项目的类型及研发进度存在差异,导致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例不具有可比性。

  公司严格按照研发项目的进度和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研发投入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3 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通过询问负责项目研究、开发的关键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了解、评价和测试了开发支出资本化内部管理和批准流程等相关内部控制;

  2、评估了管理层所采用的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获取并核对了与研发项目进度相关的批文或证书以及与研发项目相关的立项报告;

  4、获取了研发项目按费用性质分类的明细并检查了其对应的合同及发票等凭据;通过了解研究开发项目费用分摊方法以及检查间接费用归集分摊过程的支持性凭据,验证了包括人工费用及折旧费用等间接费用归属到相关项目的合理性。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研发支出问题的说明,与我们在执行亚宝药业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6、年报披露,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4,467.11 万元,其中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 2930.52 万元、其他往来 1179.12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押金及保证金的具体情况、主要对象、是否为关联方、对应金额、相关协议安排,以及对公司经营销售业务的具体影响;(2)其他往来项目的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对应金额、形成原因,是否存在收回风险;(3)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6.1 上述押金及保证金的具体情况、主要对象、是否为关联方、对应金额、相关协议安排,以及对公司经营销售业务的具体影响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保证金及押金”为 2,930.52万元,主要是下属子公司山西亚宝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为保证及时供货以及产品质量等支付给医院及卫生院的供货保证金,此项金额为2,690万元,占保证金及押金的比例为91.79%。供货保证金前五大往来单位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保证金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医疗机构和亚宝药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对公司的经营销售产生了促进作用。

  6.2 其他往来项目的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对应金额、形成原因,是否存在收回风险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其他往来项目主要是支付的为往来单位借款与垫付款。共计金额为1,179.12万元。其中前五大往来单位共910.73万元,占77.2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释:公司于2008年7月受让北京亚宝世纪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世纪置业”),持股比例为80%,2011年11月公司将世纪置业全部股权转让给卓越锦程(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至此世纪置业已非公司关联方。该项其他往来是为世纪置业购车垫付款项,由于期限较长且收回困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6.3 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了解、评价和测试了其他往来款项支付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

  2、获取了与其他应收款相关的协议,了解相关协议安排,并检查了款项支付相关依据;

  3、选取样本以积极方式对其他应收款执行了函证,并将函证结果与账面记录进行了核对;

  4、复核了管理层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信用损失的项目,评价管理层划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合理性,以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采取的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的适当性。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其他应收款问题的说明,与我们在执行亚宝药业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二、其他信息披露问题

  7、年报披露,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与北京锦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 4080 万元受让对方持有的清松制药5%的股权。请公司:(1)补充披露交易的主要内容、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交易作价的依据,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2)结合公司经营规划、恩替卡韦制剂和盐酸阿罗洛尔中间体的销售变化及销售预期等情况,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交易作价是否公允合理。

  【回复】:

  7.1 补充披露交易的主要内容、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交易作价的依据,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1)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9年6月17日,公司与北京锦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清松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转让方: 北京锦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让方: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①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清松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松制药”或者“目标公司”)5%的股权及其所对应的权益以人民币40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 且受让方同意以上述的价格受让上述股权。转让方保证其对于拟转让股权拥有完全且充分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②受让方应于目标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即人民币4,080万元。

  ③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因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有关税负,应由双方各自依法予以承担。双方因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费、律师费)应分别由双方自行承担,目标公司工商变更登记费等与此项股权转让有关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④如果本协议一方违约以致本协议并未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违约引起的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如果各方均违约,应各自承担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⑤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发生30日后仍未能得到解决的,争议应被提交至受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⑥本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如因非受让方原因导致股权转让无法完成,则受让方有权终止协议。

  上述股权转让已于2019年6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交易对方关联关系说明

  北京锦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自然人夏文戟实际控制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3)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本次受让股权交易金额为4080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1%,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 第六款“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的对外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等资产经营事项,并报董事会备案”之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本次交易事宜已经公司管理层讨论,董事长批准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后实施。

  本次交易事宜公司在2019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4)本次交易作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结合清松制药的经营情况及发展预期以 2016年9月21日公司61,179万元受让清松制药制药有限公司75%股权时的交易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7.2 结合公司经营规划、恩替卡韦制剂和盐酸阿罗洛尔中间体的销售变化及销售预期等情况,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交易作价是否公允合理

  清松制药是一家从事医药研发及生产的高科技企业,专注于原料药及高端中间体的研发及规模化生产,利用自身的研发能力形成了专有的原料药及中间体的工艺优化技术,保持了与原研药在质量上的一致性和可控性,并达到规模化生产的能力;形成了200余种化合物的合成工艺储备。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科研和管理团队以及设备先进的研发中心,是国内较早开展CDMO(定制研发生产)业务的企业。

  基于清松制药在原料药及高端中间体研发的优势及定制研发市场的影响力,2016年9月公司收购了清松制药75%的股权,目的是借助清松制药的先发优势,弥补公司在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合成工艺方面的短板,在满足国内化学药一致性评价要求的基础上,为公司制剂国际化提供技术支持,并为跟踪国际制剂大产品的研发趋势提供信息支持。最终将清松制药打造为公司贯通国内与国际市场的原料药业务平台,形成从医药中间体到原料药到制剂的全产业链布局。

  2019年期末三年业绩对赌期结束,原经营方完成了业绩承诺。开始向公司移交实际经营权,同时提出拟转让北京锦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清松制药股权5%的股权。公司从自身战略规划及对清松制药未来的业务规划角度考虑也需要进一步增加对清松制药的控制力,因此有意受让该部分股权。

  考虑到恩替卡韦制剂已于2018年12月在国家医保局“4+7”城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招标中价格下降约90%,此后较长一段时间内产品价格应该会趋于稳定。在此价位下,清松制药恩替卡韦原料药及中间体仍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另外当时公司正在进行改进工艺方法的研究,新工艺的实施将会降低恩替卡韦原料药及中间体的成本,保障产品有较好的竞争优势。而且公司也正在可以利用自有原料药申报恩替卡韦制剂,以期未来以成本的优势参与制剂的市场竞争。2018年度清松制药销售的另一主要产品盐酸阿罗洛尔中间体属于订单式生产,通常在下半年进行销售,2019年1月-5月盐酸阿罗洛尔中间体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新的定制研发产品也表现出较好的趋势。同时,2019年1月-5月清松制药业绩与2018年同期相比也基本持平。

  基于上述因素, 2019年6月17日,公司与北京锦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经协商,以2016年9月21日公司受让清松制药75%股权时的交易价格作为定价依据签署了《清松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4,080万元收购北京锦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清松制药5%的股权。

  因此,基于亚宝药业的发展战略及交易时点的具体情况,公司认为本次交易是必要的,交易作价公允合理。

  8、年报披露,公司本期销售费用11.39亿元,同比增加18.32%,高于营业收入增幅4.24%;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7.43%,同比增长 4.45个百分点。销售费用构成中,主要为咨询服务费 7.95亿元、职工薪酬 1.75 亿元、广告宣传费 0.78 亿元,且咨询服务费和广告宣传费增幅分别为23.26%、23.88%,增加较多。请公司:(1)分类披露上述咨询服务费、职工薪酬、广告宣传费的核算内容明细、对应金额、确认依据、支付对象是否涉及关联方,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析费用金额的合理性;(2)结合公司销售推广的形式、内容、金额等具体情况,分析咨询服务费和广告宣传费同比增加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相关活动、费用支出、确认的审批流程和内控制度,说明公司确保销售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的具体措施;(4)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8.1 分类披露上述咨询服务费、职工薪酬、广告宣传费的核算内容明细、对应金额、确认依据、支付对象是否涉及关联方,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析费用金额的合理性

  8.1.1 公司咨询服务费项目核算内容主要是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市场学术推广服务、产品终端门店促销服务、相关产品市场调研、劳务费等。2019年咨询服务费总额为79,507.6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A.市场学术推广费主要用于等级医院医生、医护人员等进行当面拜访沟通,发放产品情况介绍、分享医学专业文献,对医疗机构和患者进行产品知识教育,对医疗机构进行药品宣传和推广,使其充分了解产品的特性、适用症、效果、安全性、不良反应等知识,加强相关人员对公司产品的认知,从而使其更全面、深入、专业、正确的了解和使用产品。

  B.终端医学培训是公司对门诊、卫生室、卫生站、卫生所等终端通过组织医务人员,宣讲医药产品知识、进行学术讨论等活动,宣传公司以中医药为代表的药品特性,加强相关人员对公司产品的认知,促进相关产品在基层终端的广泛深入应用。

  C.产品策划及调研服务主要是进行市场分析、产品调研、适应症调研、产品使用观察、客户满意度等调研发生的费用,包含咨询、数据收集、资料印刷等费用。

  D.品牌教育宣传主要是在终端市场上通过产品现场展示和品牌宣传活动,加强医生、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对公司产品和品牌的认知,强化公司品牌形象。

  E.信息咨询费主要是通过第三方机构提供公司所需要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认知度、购买需求、品牌认知等信息所付出的咨询费用。包括公司药品同品及竞品信息收集,自有产品及竞品的销售趋势、市场覆盖率、市场占有率及竞争状况等方面的信息。

  F.其他主要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品牌方面的宣传服务,包括产品店面陈列、宣传资料发放、品牌提示物发放等方面的宣传,以及支付给第三方数据公司提供数据库支持方面的技术服务费用。

  其中主要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8.1.2 职工薪酬核算内容主要是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劳动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2019年职工薪酬总额为17,531.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8.1.3 广告宣传费的核算内容包括电视与网络等广告费与版面设计制作费。2019年度广告宣传费支出7,842.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其中主要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8.1.4 公司咨询服务费和广告宣传费均按照与客户签定的服务合同以及工作完成依据,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后进行结算。职工薪酬是由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计算,财务部门审核后发放。咨询服务费和广告宣传费的支付对象分别为目标客户和有关服务提供方,职工薪酬的支付对象为公司员工,以上费用均不涉及任何关联方。

  公司2019年度咨询服务费、职工薪酬、广告宣传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14%、5.76%和2.58%。公司将2019年度的咨询服务费、职工薪酬、广告宣传费与同行业公司的相关费用进行了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释:振东制药相关费用分类不一致,无法按照上述类别列示明细。

  经过对比,公司的咨询服务费占营业收入比为26.14%,在同行业为中等;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为5.76%,在同行业为较低水平;广告宣传费占营业收入比为2.58%,除济川药业及华润三九未披露相应的广告宣传费数据外,总体略低于其他同行业。由于各公司产品市场,客户人群不同,以及销售方式及渠道存在差异,导致各公司销售费用所列支的内容存在差异,也导致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相比,销售费用的构成内容以及结构比例的可参照性不强。

  公司将销售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进行了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经过对比,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致处于同行业中等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的销售费用支付对象均不涉及关联方,所列支的内容和金额具有合理性。

  8.2 结合公司销售推广的形式、内容、金额等具体情况,分析咨询服务费和广告宣传费同比增加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咨询服务费2019年支出7.95亿元,比2018年的6.45亿元增长了23.26%,主要是因为医院终端及第三终端的费用增长。公司主要客户按终端分为 OTC 终端、医院终端和第三终端。公司的营销模式分为商务分销、OTC 零售、招商代理、学术推广。商务分销和 OTC 零售主要针对 OTC 终端市场。招商代理针对的是医院终端,学术推广针对的是第三终端。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的咨询服务费主要用于医药产品在医院终端和第三终端的市场推广业务,包括对渠道经销商的专业辅导以及医院终端市场的学术推广和医学服务。专业辅导方面,定期对经销商及渠道人员进行销售技巧和产品知识培训;学术服务方面,要求定期展开最新学术信息推介和医学观念传播;推进产品升级迭代,为丰富产品研发管线提供信息支持。推广服务形式主要有市场策划、信息收集、渠道调研、学术活动及其他品牌宣传活动等。

  1)医院终端的市场推广。2019年公司为了加强产品推广和终端市场维护,建立以等级医院为核心的标杆医院、品牌医院,建立了基层医院“1125模型”;依据处方产品行业走势,下沉到地级甚至县级市场,不断完善组织架构,提升各团队间协作能力,组织并制定了核心产品长期发展规划。2019 年基本形成了全国性的医院布局,覆盖等级医疗机构 4000 余家,基层医疗终端 1 万余家,以硫辛酸注射液为代表的医院处方产品,市场占有率全国领先。

  2)第三终端的市场推广。第三终端通常指城市社区诊所、城乡结合部、县镇乡医院卫生院、乡村地区诊所、防疫站、农村计生站、卫生室等基层卫生机构。公司第三终端销售针对的是基层医疗诊所,主打产品是消肿止痛贴,该产品2019年由于受到竞品(主要有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的消肿止痛贴、陕西绿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大唐透皮贴、三门峡博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欣绿疗等)的市场冲击,第一季度销售额同比下降了6%,公司为了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及竞争优势,遏止销售下滑的态势,加大了对第三终端市场的销售费用投入。2019 年公司继续扩大“春播行动”的覆盖面,第一,通过与各中医药高校的大力合作,切实提高学术推广团队的专业推广能力,目前合作的高校有6家,包括广州、南京、黑龙江、湖南、浙江、陕西的中医药大学。第二,加大对“春播医生”的医学培训,全面提升基层终端的医疗服务水平。全国各省共组织培训合作医生12000多人,共培训750多场次。第三,继续开拓医院与基层诊所,目前全国共开拓了10多家3甲医院,主要在天津、河北、云南、北京等地,开拓有12000多家基层诊所。各地通过“春播行动”的开展,在营销团队内部已建立了成熟的系统培训体系,以对基层医疗人员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切入点,促进中医药技术在基层终端的广泛深入,提高了以消肿止痛贴为代表的系列产品的进一步应用。

  通过以上对医院终端与第三终端的推广力度,使得公司在医院终端保持了销售增长较快。第三终端通过市场费用投入及有效的营销策略,销售收入同比增长了2.88%,达到了销售预期目标。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广告宣传费2019年度广告宣传费支出0.78亿元,比2018年的0.63亿元增长了23.88%,增加较多的原因是公司为了加大以丁桂儿脐贴和薏芽健脾凝胶为代表儿科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2019年加大了在各大卫视和新媒体的广告制作与投放力度。在腾讯视频、爱奇艺等网站的热播视频中进行品牌宣传,如在《庆余年》、《精英律师》、《小欢喜》、《带着爸爸去留学》、《少年派》等中插播丁桂儿脐贴广告宣传;在小红书平台、微信头条、知乎等线上平台进行母婴KOL等资源推广和宣传。通过广告宣传力度的加大,公司品牌优势得到巩固,2019年OTC终端产品销售额较2018年也取得了3.39%的增长。

  因此,公司加大了医院终端和第三终端的销售推广力度,并且加大了广告宣传力度,咨询服务费和广告宣传费同比增加较多,具有合理性。

  8.3 结合相关活动、费用支出、确认的审批流程和内控制度,说明公司确保销售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的具体措施

  公司对于销售费用的管理全面采用预算制模式。每年第四季度销售部门根据集团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销售指标和历史数据并结合对下年度市场的判断等来制定销售预算,包括具体的产品销售数量、销售收入、销售费用等,同时要求对销售预算也进行逐级分解制定,最后汇总的销售预算要按照公司预算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审批后进行分解下达。在全年预算执行过程,通过季度预算、月度预算来实施预算的过程控制。

  销售人员在使用费用预算时都要严格按照制定的费用预算指标控制执行,使用计划必须经过财务部门预算控制人员的审核,在预算内方可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审批通过后费用方可使用。业务结算后销售人员按费用实际发生后再按月汇总报销。费用报销时按权限经部门负责人、区域负责人和销售公司负责人审核后再递交公司财务部门。公司财务部门按照预算是否有效、票据是否合法、业务类型是否合规等内容审核后再予以报销付款。

  公司通过上述流程审批与内控管理,保证销售费用核算的真实、合规。因此,公司报告期的销售费用是真实的、合规的。

  8.4 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了解、评价和测试了与费用管理、款项支付等相关的内部管理和批准流程等内部控制;

  2、执行了分析性程序,了解并分析了销售费用较上期增长变动的原因、销售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变动原因等;

  3、获取了已签订的咨询服务费合同,以及管理层计提咨询服务推广费及其他费用的明细表及计算依据,复核了相关费用计提的合理性;

  4、选取样本对销售费用发生的原始凭证、授权审批等支持性文件进行了检查;

  5、选取样本以积极方式对未支付的咨询推广费余额及当期交易额执行了函证,并将函证结果与账面记录进行了核对;

  6、对其他应付款中计提的归属于当期的销售费用执行了期后付款检查程序,检查费用报销、付款相关单据及相关审批程序,复核了当期计提销售费用的合理性。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销售费用问题的说明,与我们在执行亚宝药业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9、年报披露,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1.79亿元,较期初增加37.69%,其中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0.34亿元、其他往来 1.22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保证金及押金的具体情况、主要对象、是否为关联方、对应金额、相关协议安排,以及对公司经营销售业务的具体影响;(2)其他往来项目的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对应金额及形成原因;(3)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9.1 上述保证金及押金的具体情况、主要对象、是否为关联方、对应金额、相关协议安排,以及对公司经营销售业务的具体影响

  公司“其他应付款”中“保证金及押金”为3,370.94万元,主要包括客户市场保证金、职工住房押金、供应商招投标保证金及出租房屋押金。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客户市场保证金主要是为了督促客户有效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公司根据协议进行收取,双方业务合作结束后按照协议进行退还。相关保证金加大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的销售推广力度,提升了客户的销售积极性和双方合作的稳定性,有利于客户按照销售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完成年度销售计划。

  客户市场保证金大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职工住房押金大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供应商招投标保证金大额明细按如下:

  (单位:万元)

  ■

  出租房屋押金大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9.2 其他往来项目的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对应金额及形成原因

  公司“其他应付款”中“其他往来”为12,198.53万元,主要包括期末按合同计提的咨询服务推广费、未结算的销售折扣和12月计提未报销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和运输费用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期末计提的咨询服务推广费总共9,458.33万元,主要包含产品市场推广、营销策划费等。公司与提供咨询服务业务的客户按照协议进行产品的市场推广及营销策划、调研等活动,并按照工作进度和协议约定在期末计提应支付的相关费用。所有客户均非关联方。

  销售折扣是公司为了促进销售,在客户采购金额达到一定额度时给予客户一定金额的折扣。2019年期末公司根据客户当年销售完成情况进行了折扣额的计算,并冲减了当年的营业收入。期末计提尚未结算的销售折扣1,958.55万元,包括一级经销商销售折扣729.42万元、二级经销商销售折扣1,229.13万。公司期后和客户均进行了结算,所有客户均为非关联方。

  其他费用为归属于2019年度但尚未支付的员工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和计提的货物运输费、软件服务费等费用。

  咨询服务推广费大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销售折扣大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其他费用大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计提的费用主要是公司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提升了公司产品的终端布局和推广力度。公司期末时按照权责发生制对相关费用进行核算,期后均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进行了支付。

  9.3 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了解、评价和测试了与其他往来款项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获取了相关协议,了解相关协议安排,并检查了款项支付相关依据;

  3、获取了管理层计提咨询服务推广费、销售折扣及其他费用的明细表及计算依据,复核了相关费用计提的合理性;

  4、检查了期后付款情况,复核费用计提及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的合理性。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其他应付款问题的说明,与我们在执行亚宝药业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6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补充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5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58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 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作如下补充:

  一、对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和成本分析/(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进行补充披露。

  二、在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1)研发总体情况”中补充披露“内部研究开发支出政策”。

  三、在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3、公司药(产)品生产、销售情况/(4)销售费用情况分析”中补充披露“销售费用具体构成、同行业比较情况和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四、在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五)投资状况分析/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中补充披露“交易对方关联关系说明、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和本次交易的作价依据”。

  五、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6)金融资产减值”中补充披露“2019年末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六、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应收账款/(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进行补充披露并补充披露“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七、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应收账款/(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进行补充披露。

  八、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应收款项融资/其他说明” 进行补充披露。

  九、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8)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补充披露“押金及保证金、其他往来项目的补充说明”。

  十、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7、商誉/(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进行补充披露。

  十一、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7、商誉/(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进行补充披露。

  十二、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7、商誉/(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进行补充披露。

  十三、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9、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进行补充披露。

  以上补充不影响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公司已于同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修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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