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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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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0-030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7,170,000股

  ●  本次限售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6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9年4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56号)的批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474,000股,并于2019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5,442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 20,589.4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109名,分别为林文根、林裕藩、林秋兰、林胜、上海宜业投资有限公司、梅立寰、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陈怡君、陈智伟、丘德彪、李蕙妮、陈少丰、黄小浩、谢秋文、珠海拉芳卓越七号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中州蓝海贝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旭民、张文辉、陈剑武、杨振南、汕头市广商投资有限公司、廖彦、李郁生、阮寿国、王漪、陈展安、黄敏丽、罗锦城、刘宏洪、吕凤清、魏静娜、黄贤芬、陈楚典、郑琼洁、孙华、黄伟国、许逸翰、杨彬、王卫龙、蔡柏源、杨伟玲、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郭再祥、河南豫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纯、吴镇炎、陈燕玲、谢冬育、林永辉、蔡雁然、许雪如、陈仲群、杨妙莹、蔡玉娜、孙瑛、周永明、王林伟、余喜群、林健沸、刘宏、陈锐昭、王创文、林佳龙、嘉兴慧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维楷、许建科、王仲伟、翁腾、徐国平、谢萍、曾良银、蔡实洪、于国华、郑俊玲、郑伟波、谢锦元、王沛民、周永江、林树丰、许才业、叶杞江、吴君举、刘少华、姜楠、陆乃将、杨樱子、赵后银、项习飞、林卓丽、齐冲、潘忠、方春英、高毅、佘丹琪、李明花、陶允翔、荆明、西藏明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林德发、邵希杰、翟仁龙、杨寅、翁志放、邵仕威、梁小波、黄锐雄、张仁钊、章小建、赵崇丹等合计共109名股东,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总共为 5,717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7.77%。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上市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发行前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林伟、李纯、王维楷、翁腾、王仲伟、王卫龙承诺: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自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将向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自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在减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发行人,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违反本承诺期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2、发行前持有本发行人股份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松炀资源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松炀资源关于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松炀资源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7,170,000 股;

  本次限售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 年 6 月 22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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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表格中的占比总计数与前文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上市前登记股东名称为: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中州蓝海贝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市前登记股东名称为:青岛中州蓝海贝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登记股东名称为: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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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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