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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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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0-040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35,000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150,000,000股的1.36% ;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2名;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

  4、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0年5月1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6月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授予203.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情况

  1、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62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激励计划中,若预留部分在2020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解除限售期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则预留部分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5、首次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6.09元。

  6、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除满足授予条件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0-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注:“净利润”指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若预留部分在2020年授予完成,考核目标则与上述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净利润”指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在解除限售期内,如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如达成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则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全部或部分解除限售,取决于激励对象所在部门绩效及个人绩效的考核结果。

  注:本激励计划涉及“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均按以下方法计算。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365天)。从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不满一年按照一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按照一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按照两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满三年按照三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在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依据。根据本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7、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64名变更为62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5.5万股变更为203.5万股,预留部分由34.50万股变更为36.50万股。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20年6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22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0年6月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认为:截至2020年6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杨蓉等62名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203.50万股股票的股款合计12,393,15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贰佰零叁万伍仟元整(¥2,035,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壹仟零叁拾伍万捌仟壹佰伍拾元整(¥10,358,150.00)。

  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0.00元,实收股本人民币150,000,000.00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8年6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13号)。截至2020年6月8日止,公司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152,035,000.00元。

  四、首次授予日及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6月8日,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

  五 、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152,035,000股摊薄计算,2019年度每股收益为0.0260元。

  七、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50,000,000股增加至152,035,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许世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的38.25%减少至37.74%,其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前6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用途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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