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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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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84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池州乡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汤阴安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大冶浦华清波水务有限公司、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湖北迪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襄阳浦华汉清水务有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新增担保总额为14,300万元。

  2、公司前期为子公司哈尔滨群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恒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蚌埠致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扬州智慧瑞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南通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启迪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新县安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武德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临清德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沂水沂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襄阳桑德汉水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全部或部分解除,本次解除担保总额为18,965.94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266,266.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1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签署担保协议事项:

  (一)2019年5月,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9,750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池州乡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乡美”)提供担保额度1,5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汤阴安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阴安隆”)提供担保额度10,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大冶浦华清波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冶浦华”)提供担保额度4,100万元。

  (二)2020年5月,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在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1.89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再生”)为控股子公司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蒙东”)提供担保额度300万元。

  (三)2020年4月,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950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迪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迪晟”)提供担保额度2,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加新能源”)提供担保额度25,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襄阳浦华汉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汉清”)提供担保额度1,1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新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易”)提供担保额度1,000万元。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应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迪晟、天津新易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天津新易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中的600万元调剂至湖北迪晟。本次担保调剂事项完成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额不变,相关担保要求、总担保额度内的调剂要求、担保有效期和担保授权均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保持一致。上述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的规定。本次调剂前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湖北迪晟、天津新易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池州乡美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池州分行”)签署了《股东资产贷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交通银行池州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池州乡美向交通银行池州分行申请的贷款期限自2020年3月9日至2024年12月21日1,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池州乡美的担保余额为0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池州乡美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池州乡美可用担保额度为0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汤阴安隆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以下简称“中原银行焦作分行”)签署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中原银行焦作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汤阴安隆向中原银行焦作分行申请的8年期6,3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汤阴安隆的担保余额为0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汤阴安隆的担保余额为6,300万元,汤阴安隆可用担保额度为0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冶浦华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黄石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交通银行黄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大冶浦华向交通银行黄石分行申请的1年期2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大冶浦华的担保余额为0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大冶浦华的担保余额为200万元,大冶浦华可用担保额度为0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蒙东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扎鲁特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扎鲁特旗支行”)签署了《经营快贷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再生与中国工商银行扎鲁特旗支行签署了《保证承诺书》,为通辽蒙东向中国工商银行扎鲁特旗支行申请的借款期限自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11月9日3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保证承诺书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单位: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但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上述最高余额内。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再生对通辽蒙东的担保余额为0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再生对通辽蒙东的担保余额为300万元,通辽蒙东可用担保额度为0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迪晟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武汉农商行宜昌分行”)签署了《流动资产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武汉农商行宜昌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湖北迪晟向武汉农商行宜昌分行申请的1年期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湖北迪晟的担保余额为1,576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湖北迪晟的担保余额为2,576万元,湖北迪晟可用担保额度为24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近日,合加新能源与咸宁高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高新”)、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温泉支行签署了《人民币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咸宁高新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5,000万元,保证期限为6个月。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合加新能源的担保余额为87,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合加新能源的担保余额为92,000万元,合加新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55,0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襄阳汉清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襄城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襄阳襄城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农业银行襄阳襄城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襄阳汉清向农业银行襄阳襄城支行申请的1年期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进,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襄阳汉清的担保余额为5,687.5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襄阳汉清的担保余额为6,187.50万元,襄阳汉清可用担保额度为6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前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8年5月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哈尔滨群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群勤”)向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内蒙古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900万元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哈尔滨群勤向内蒙古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哈尔滨群勤向内蒙古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90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7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8)。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哈尔滨群勤向内蒙古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的9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2、公司于2019年5月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河南恒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恒昌”)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最高余额5,000万元自2019年8月14日至2020年5月28日期间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河南恒昌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河南恒昌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5,50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9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6)。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河南恒昌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5,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3、公司于2017年5月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14,800万元3年期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4,44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12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43)。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14,800 万元贷款于2020年5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2,220万元,公司目前为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该笔贷款担保余额为2,220万元。

  4、公司于2017年9月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宜昌分行”)分别申请的12,600万元、1,4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融资租赁公司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合计为8,320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3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2)。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1,400万元贷款于2020年5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210万元;融资租赁公司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12,600万元贷款于2020年5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1,790万元。公司目前为融资租赁公司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合计为6,320万元。

  5、公司于2017年9月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5,200万元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融资租赁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3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2)。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5,200万元贷款于2020年5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500万元,公司目前为融资租赁公司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

  6、公司于2018年12月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自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9月8日止最高不超过4,770万元保理融资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融资租赁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保理融资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该行申请的保理融资担保余额为1,960.99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3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2)。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4,770万元保理融资于2020年5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173.28万元,公司目前为融资租赁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1,787.71万元。

  7、公司于2019年5月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就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与启迪城服在2019年6月25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签署的所有单个保理协议下启迪城服对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所负债务提供以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在担保书项下所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1,850.43万元。

  2020年1月及2020年4月,应收账款出让方长沙福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分别签署了两份《商业保理主协议》,且应收账款出让方与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已经或即将在该商业保理主协议项下签署多个单个保理协议。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城服的申请,公司出具了《担保书》,同意就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与启迪城服签署的所有单个保理协议下启迪城服对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所负债务提供以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在担保书项下所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分别为人民币1,225.20万元、1,640.37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5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5)。

  近日,公司接到启迪城服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启迪城服向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申请的保理合同于近期归还上述贷款中的本金为393.45万元,公司目前为启迪城服向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申请的保理业务担保余额为2,080.39万元。

  8、公司于2019年5月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蚌埠致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632.93万元一年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428.49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5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5)。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632.93万元1年期融资租赁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51.56万元,公司目前为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376.93万元。

  9、根据公司股东大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智慧瑞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1,367.07万元一年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扬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995.20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5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5)。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扬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1,367.07万元1年期融资租赁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111.12万元,公司目前为扬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884.08万元。

  10、公司于2018年5月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东江”)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以下简称“汉口银行孝感分行”) 申请的12个月最高额5,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湖北东江向汉口银行孝感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湖北东江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5,50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6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1)。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湖北东江向汉口银行孝感分行申请的5,500万元借款于2020年5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3,000万元,公司目前为湖北东江向汉口银行孝感分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2,500万元。

  11、公司于2019年9月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南通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森蓝”)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通分行”)申请的一年期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南通森蓝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5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5)。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南通森蓝向兴业银行南通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流动资产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500万元,公司目前为南通森蓝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

  12、公司于2016年8月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启迪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再生”)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65,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启迪再生向平安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启迪再生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58,683.88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3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2)。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启迪再生向平安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65,000万元贷款,于2020年5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1,191.53万元,目前公司为启迪再生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57,492.35万元。

  13、公司于2015年4月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新县安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新安清”)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不超过7,000万元8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安新安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4,10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12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43)。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安新安清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7,000万元项目贷款于2020年5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400万元,公司目前为安新安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3,700万元。

  14、公司于2017年5月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武德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武德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济南分行”)申请的19,800万元13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成武德润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7,325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2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成武德润向兴业银行济南分行申请的19,800万元13年期项目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825万元,公司目前为成武德润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6,500万元。

  15、公司于2017年5月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临清德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清德运”)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聊城分行”)申请的17,000万元12.5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临清德运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4,300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2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临清德运向兴业银行聊城分行申请的17,000万元项目贷款于近日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600万,公司目前为临清德运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3,700万元。

  16、公司于2018年5月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沂水沂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水沂清”)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临沂分行”)申请的7,000万元10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沂水沂清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沂水沂清向兴业银行临沂分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6,300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2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沂水沂清向兴业银行临沂分行申请的7,000万元10年期项目贷款于近期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350万元,公司目前为沂水沂清向兴业银行临沂分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5,950万元。

  17、公司于2018年9月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襄阳桑德汉水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汉水”)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4,200万元5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襄阳汉水向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襄阳汉水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3,060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5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5)。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襄阳汉水向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4,200万元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120万元,目前公司为襄阳汉水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2,940万元。

  18、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2019年4月,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襄阳汉水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解放桥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解放桥支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1,3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襄阳汉水向工商银行解放桥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襄阳汉水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17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12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43)。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襄阳汉水向工商银行解放桥支行申请的项目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本金130万元,公司目前为襄阳汉水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040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266,266.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1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2、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告所述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保证合同》;

  2、本公告所述子公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还款单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85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整合有机固废领域资源,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在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启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启迪生态”)作为公司在浙江省实施有机固废业务的区域平台公司(详见2020年1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在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将部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给诸暨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启迪生态通知,浙江启迪生态于近日实际收到了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浙江启迪生态拨付的1,500万元作为招商引资项目进度奖励。上述政府补助依据为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招商项目投资扶持政策。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的上述项目进度奖励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项目进度奖励将以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公司2020年度“其他收益”。

  三、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项目进度奖励的取得预计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未经审计)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视本次取得项目进度奖励资金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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