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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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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0-040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查询阿里拍卖网站获悉,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户名: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股权拍卖公告,将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持有的19,800,000股公司股票(占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6.2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1%。上述股份均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现将本次拍卖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公告主要内容

  (一)拍卖标的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ST节能股票19,800,000股(证券代码:000820;股票性质:限售股)。

  (二)拍卖价格信息

  起拍价:1801.8万元,保证金:18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注意事项:

  1、起拍价按照拍卖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即MA20)乘以股票总数计算。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为2020年6月10日当天当只股票的收盘价0.91元/股乘以总股数,该价格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

  2、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谨慎,一旦竞拍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

  3、股票划拨产生的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4、股票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5、标的物限售条件由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三)拍卖时间

  2020年7月13日10时至2020年7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四)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在此次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天向郑州市中级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郑州市中级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上述第1至3项规定中提到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七)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买受方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网络竞价开始前三日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方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方不得参加竞买。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卖标的物页面)交纳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本拍卖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方)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来源为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因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若本次拍卖完成,买受人应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截止目前该承诺尚未履行完毕,神雾集团所持股份限售锁定期由原来2019年10月23日到期延长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日,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2、本次司法拍卖若成功实施,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296,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3、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股东结构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变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0-041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网上查询获悉,根据债权人万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洲电气”)的申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对万洲电气提出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破产清算一案进行了申请登记(案号:(2020)苏01破申30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的基本情况

  (一)事件起因

  江苏院于2015年9月7日同万洲电气签订了《设备采供合同》,合同金额78.6万元。万洲电气已依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江苏院已支付70.74万元货款,尚欠万洲电气货款7.86万元。

  (二)诉讼情况

  万洲电气以买卖合同纠纷向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建邺法院”)起诉江苏院,建邺法院对该纠纷于2018年8月16日作出(2018)苏0105民初3983号一审判决,判令江苏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万洲电气支付货款7.86万元及逾期利息。案件信息详见公司已于2019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累计新增诉讼情况及已披露涉诉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

  (三)江苏院被申请破产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网上查询获悉,根据债权人万洲电气的申请,南京中院对万洲电气提出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破产清算一案进行了申请登记(案号:(2020)苏01破申30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院尚未收到相关的法律文书。

  二、被申请破产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551502

  3、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19号江宁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内A3号楼705室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吴浪

  7、成立日期:1986年5月7日

  8、经营范围: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综合建筑设计,送、变电工程设计;节能低碳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监理及工程总承包,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机电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节能低碳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冶金专用直接还原、熔融还原设备制造及其辅助设备的生产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对公司的影响

  若南京中院受理上述破产申请,江苏院将进入破产程序,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江苏院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目前,公司对江苏院的长期股权投资为34.6亿元、债权3.99亿、担保金额为2.85亿元,因江苏院发行2亿公司债而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了2亿反担保(目前中关村担保已为江苏院承担了2800万担保责任)。若江苏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该长期股权投资、债权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担保责任并未消除,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相应预计负债。

  江苏院为公司旗下主要业务经营实体,目前经营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总承包的项目尚未复工,其破产可能导致公司成为没有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的破产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江苏院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江苏院债权人已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对其资产、银行账户等进行了查封冻结,公司实际经营已受负面影响。

  3、江苏院正在积极筹划与其全体债权人协商,拟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尽快就债务解决达成一致,但债务重组事项是否能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4、截至目前,江苏院正就资产减值测试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进行沟通,因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仍在进一步核查中,在该事项没有核查清楚前,缺乏进行江苏院资产减值测试的基础,待减值测试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调整对江苏院的长期股权投资。

  江苏院被申请破产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将依据法院裁判结果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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