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6月1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消费精选和价值增长于广发证券定期定额投资
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协商一致,管理人现决定重新披露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消费精选”)及广发资管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价值增长”)于广发证券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期限

  自2020年6月16日起,投资人通过广发证券各交易渠道签约办理消费精选、价值增长的定投业务,每期扣款的定投申购费率折扣继续保持1折。若后续定投申购费率折扣有所调整,将另行公告约定。

  二、重要提示

  1、上述集合计划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广发资管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广发资管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管理人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集合计划的定投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投资人在广发证券办理消费精选、价值增长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登记定投计划时无需持有集合计划份额,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定投申购费)。

  4、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广发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广发证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020)95575

  2、广发证券网站:www.gf.com.cn

  3、管理人网站:www.gfam.com.cn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广发资管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资管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