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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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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107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人神”)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0年5月1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36,570,79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7,875,573股后的股份数828,695,22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192,257,292.43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619,188,643.08元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如在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回购专户的7,875,573股股份已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7,875,573股股份将参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同时公司利润分配总额192,257,292.43元不变。

  2、公司在2020年6月10日将回购专户的7,875,573股股份已过户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7,875,573股股份将参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利润分配总额192,257,292.43元不变”的原则,公司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836,570,79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98159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836,570,799.00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9815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06834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5963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2981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已将回购专户的7,875,573股股份已过户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7,875,573股股份参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229815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229815元/股=192,257,292.43元÷836,570,799股)。

  综上,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29815

  元/股。

  四、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9日。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11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相关事项的股份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8.86 元/股,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初始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实施 2019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由8.86 元/股调整为8.63元/股。

  八、咨询机构

  1、咨询部门:投资证券部

  2、咨 询 人:沈娜

  3、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

  4、邮    编:412007

  5、电    话:0731-28591247

  6、传    真:0731-28591125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2、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108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唐人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唐人转债转股价格为:8.86元/股

  调整后唐人转债转股价格为:8.63元/股

  唐人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0年6月19日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公开发行了1,242.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唐人转债;债券代码:12809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初始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转股价格的调整公式为:

  派送现金股利:P1=P0-D(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规定,因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836,570,799.00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9815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唐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86元/股调整为8.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生效。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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