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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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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同比克电池于2019年11月初签署应收款项付款协议,约定至2020年6月15日比克电池将向公司支付第八期还款,累计计划还款金额20,948.26万元。2020年5月16日至2020年6月15日,公司本期收到比克电池电汇款项1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60万元,对比克电池销售正极材料产品26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还款协议已到期,公司累计收到比克电池还款电汇76.13万元、银行承兑汇票1,113.21万元。

  公司将持续跟进比克电池生产经营状况,积极追缴货款,并将在严格控制应收账款风险敞口的前提下,与比克电池保持业务合作。同时,公司将及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比克电池的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等因素,进一步评估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充分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披露了比克电池部分应收票据未能到期兑付的风险提示公告,并根据付款协议分期披露了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截至2020年6月15日,还款协议已到期,公司对比克电池应收款项的回款进展情况如下:

  一、比克电池应收款项的回款进展情况

  公司同比克电池于2019年11月初签署应收款项付款协议,约定至2020年6月15日比克电池将分八期向公司支付还款,合计还款金额为20,948.26万元。2020年5月16日至2020年6月15日,公司本期收到比克电池电汇款项1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60万元,对比克电池销售正极材料产品261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还款协议已到期,八期累计收到比克电池还款电汇76.13万元、银行承兑汇票1,113.21万元、融信凭证350万元,并通过等额货款互抵减少应收账款5,600万元。其中,350万元融信凭证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26日付款期限届满,出具方到期未能支付款项,公司已将对应金额转为对比克电池的应收账款。同时,公司2019年年报已将对比克电池的应收账款及前述350万融信凭证按80%比例计提了坏账准备。

  二、比克电池应收款项的后续催收措施

  公司目前虽然已将比克电池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提高至80%,但仍将继续积极通过诉讼保全、货款催收等措施,追缴全部应收款项,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此前,子公司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已对郑州比克与深圳比克提起诉讼并获得法院受理。截至2020年6月15日,相关案件在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处于一审程序中,此前郑州比克、深圳比克已分别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其中,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8日做出裁定,驳回了郑州比克的管辖权异议,郑州比克于2020年1月16日对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目前处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程序中;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6日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了深圳比克的管辖异议。

  此外,公司将持续跟进比克电池的生产经营状况,积极追缴货款,并将在严格控制应收账款风险敞口的前提下,与比克电池保持业务合作。同时,公司将及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比克电池的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等因素,进一步评估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充分情况。

  三、相关应收账款风险因素提示说明

  1、公司为保障相关债权利益,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并获得裁定支持,但由于可能不是第一顺位保全人,存在财产保全价值无法覆盖诉讼金额的风险。同时,鉴于比克电池未能按照付款协议约定进行还款,双方正在协商进一步的还款方案,并将根据后续协商情况,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2、公司在2019年年报已将比克电池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提高至80%,后续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比克电池的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如进一步提高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将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应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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