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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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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25 股票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0-031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文化”)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0 年 6 月 11 日和2020 年 6 月 1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0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公司与北京朝夕光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夕光年”)于2020 年 6 月 12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朝夕光年一致同意,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整合资源,在游戏发行、渠道、运营、IP、衍生品、市场、广告、资本等方面实施全面战略合作。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于2020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公司控股股东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的股份。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2020 年 6 月 13 日公司披露的公司与朝夕光年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将由双方另行签署具体业务协议,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受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影响,可能产生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

  2、2020 年 6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尚未到可实施的时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凯撒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同时,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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