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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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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1125524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密封件、特种橡胶制品(汽车、摩托车、电器、工程机械、矿山、铁道、石化、航空航天等行业基础元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连续十年销售收入、出口创汇、利润总额以及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等各项指标位居国内同行业首位,并自2011年起连续入选“全球非轮胎橡胶制品50强排行榜”,2019年度排名第13位,国内第1。

  公司所处的行业是橡胶零部件制造行业,橡胶制品属于现代工业机械基础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家电、船舶、化工、电力、铁路、航空航天等领域,行业发展稳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中鼎转2”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报告编号: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19】131号).评级观点及结论如下:

  公司是国内重要的汽车用非轮胎橡胶制品生产企业,技术水平先进,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跟踪期内,公司非轮胎橡胶制品产能持续扩张,产能利用率维持在很高水平,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订单增长,业务收入保持增长;公司冷却系统产品在全球具有较强的竞争力,2018年业务收入和毛利润快速增长,毛利率大幅上升,整体发展潜力较好;公司的空气悬挂及电机系统业务主要集中在欧洲,收入和利润稳定,跟踪期内,该板块业务逐步在中国落地,未来该业务规模有望进一步增长。

  同时,东方金诚关注到,跟踪期内,受国内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的影响,公司利润总额和营业利润率有所下降;公司产品所需原材料以橡胶为主,2019年以来橡胶价格持续攀升,预计对公司成本控制带来较大压力;跟踪期内,公司债务规模有所增长,其中外币借款规模较大;公司海外并购较多,商誉账面价值较大,若被并购企业未来业绩不及预期,将面临一定减值风险。

  综合考虑,东方金诚维持中鼎股份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并维持“中鼎转2”债项信用等级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业务概述

  公司主营业务为密封件、特种橡胶制品(汽车、摩托车、电器、工程机械、矿山、铁道、石化、航空航天等行业基础元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连续十年销售收入、出口创汇、利润总额以及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等各项指标位居国内同行业首位,公司继续跻身“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100强”(名列第92位)和“全球非轮胎橡胶制品行业50强”(名列第13位,国内第1)。

  (二)报告期业务进展

  通过海外并购和扩张过程中对欧美先进技术工艺的引进消化吸收,公司积极打造非轮胎橡胶制品多个细分领域的顶尖企业,在非轮胎橡胶制品的“冷却系统”、“降噪减振底盘系统”、“密封系统”、“空气悬挂及电机系统”四大领域确定了行业领先地位。

  1、冷却系统领域: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中鼎胶管是国内自主品牌冷却系统领域领先的企业,而2017年并购的德国TFH则更是发动机/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系统优秀供应商,在所处细分领域行业全球排名前三,拥有自主专利的独家生产技术creatube,即自动一体成型胶管生产技术。中鼎胶管产业进行剥离,将非主机厂业务并入中鼎流体。今后全球OEM主机厂业务以德国TFH为主导,全球非主机厂业务以中鼎流体为主导。

  2、降噪减振底盘系统领域: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中鼎减震一直深耕于汽车减振系统,在衬套类、顶端链接板类、发动机悬置类等产品上拥有多项专利。在公司收购德国WEGU后,其核心产品硅胶动力吸振技术为汽车领域提供了快捷高效的振动噪音解决方法,在橡胶减振降噪领域走在了全球同行业的前列。目前公司正在发展减振底盘系统总成技术,锻铝控制臂总成项目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取得奔驰定点书。

  3、密封系统领域:通过海外并购美国库伯、美国ACUSHNET、德国KACO这些企业,公司拥有国际前三的密封系统技术。以德国KACO为例,KACO成功为大众等客户开发了第三代集信号轮,传感器,PTFE唇片为一体的组合式塑料法兰油封,具有高密封性能,精确记录轴的转速,角度或位置,并利用这些记录信息来控制发动机。同时KACO公司积极推进新能源布局,已经开发配套成功高性能新能源电机密封。同时,公司目前已经开发批产新能源电池模组密封系统。

  4、空气悬挂及电机系统领域:2016年度,公司并购德国AMK,迈入汽车空气悬挂系统、电机电控系统领域,是公司进入汽车电子方向的起点。AMK是空气悬挂系统和电机、电控系统的高端供应商,尤其是在空气悬挂系统领域,是行业前三的领先者,为捷豹路虎、沃尔沃、奥迪、奔驰、宝马等世界顶级主机生产商配套。该系统目前是高端车型的标准配置,未来将会成中高档车型的尤其是新能源平台的主流配置。AMK公司正在稳步推进落地事宜,AMK安徽已经逐步开展国内改装市场业务。

  (三)报告期内部配套技术提升

  公司自成立之初就建有自己独立的轻量化中心、炼胶加工中心、模具加工中心,成为公司内部配套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1、轻量化中心:公司拥有全球最好的自动化冲压设备及机器人生产线,为公司提供多品种、高精度的金属骨架产品。在新能源汽车放量的推动下,铝镁合金等轻量化金属材料迎来快速发展,公司结合并购企业ADG的技术,建设汽车轻量化主要轻质材料镁合金压铸生产线,产品具有性能优良,散热性能好,强度高以及吸震能力强等优点,适应了现代制造业中产品复杂化、精密化、轻量化、节能化以及绿色环保的趋势。

  2、炼胶加工中心:目前炼胶中心已经具备世界上最先进德国和英国的密炼机设备,国际最先进的炼胶管理系统,最先进的集成化、自动化的物料仓储配送系统,年炼胶加工能力到达6万吨。随着公司高端产品的持续推出,硅胶、氟胶等特种橡胶需求量将保持较高的增长,特种胶混炼中心目前已经正式运行,年特种胶加工能力到达1万吨,为公司提供耐新型燃料、新型制冷剂、耐动态疲劳等性能产品提供可靠保障。

  3、模具加工中心:公司下属投资企业中鼎模具拥有德国DMG高速加工中心,具有自动换刀和在线监测功能,同时通过引进欧洲先进模具加工技术,目前磨床加工精度可以达到国内最高水平的0.2μ,除了国内配套外,今年开始为KACO等海外公司全球提供高端模具。目前已经成熟掌握冷流道模具研发和加工技术,保证生产冷流道技术的广泛运用。

  (四)报告期公司战略重心

  1、对外海外并购企业强化管理和文化输出:

  在与海外企业多年磨合的基础上,公司逐步加强海外企业管理,尤其是加强海外企业的成本管控,包括如固定资产投资、产能布局、管理费用、原材料采购等方面。

  2、推进管理架构调整与四大系统国际化整合:

  之前的海外企业管理以亚洲、欧洲、美国三大区域化管理为主,今后逐步从区域化管理过渡到四大系统国际化管理发展,也有利于四大系统技术整合、架构优化和市场开拓

  3、推进产业输出和低成本制造战略:

  推进中鼎产业输出战略,将制造中心逐步往原材料基地和低成本制造国家拓展。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也应对国际贸易战。

  4、持续推进海外项目落地和强化内部管控:

  国内落地项目和总成布局也在稳步推进。同时加强内部成本管控,谨慎投资:完成SAP信息化主体公司全部上线,同时高端制造和自动化水平稳步提升,重心推动提升运营效率和人均产值。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10。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

  本报告期内无减少子公司。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梁春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上述职工代表监事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6月15日

  附简历:

  梁春芳  女,1968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级工程师。1988年7月进入宁国密封件厂,历任厂校准室主任、检测中心质量主管、技术主管,后勤部门工会主席、公司女工委主任,现任中鼎股份工会主席、中鼎股份职工监事。持有公司800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1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10。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财会最新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相关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相关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43,118.9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夏鼎湖、夏迎松、马小鹏回避表决,且独立董事就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49,493.36万元。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19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情况的差异进行补充确认,关联董事夏鼎湖、夏迎松、马小鹏已回避了表决,且独立董事就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二)2019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

  中鼎集团前身为安徽省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7日,2008年12月11日更为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鼎集团位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工业园内,注册资本11,497.30万元。目前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橡胶、塑料制品,五金工具,电子电器(国家限制的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汽车(不含小轿车),摩托车及配件,机械制造、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和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进口;造纸及纸制品生产,废纸及纸箱回收;饮食、休闲娱乐、住宿服务(限其翠亨村休闲中心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鼎集团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为:总资产419,399.77万元,净资产237,533.82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17.90万元,净利润29,232.98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2、安徽迎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安徽迎鼎”)

  安徽迎鼎成立于2011年7月21日,注册资本100万元,系中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婴幼儿辅食(含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用品、日化用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批发兼零售;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汽摩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讯器材、电线电缆、电动工具、通讯器材、工具刃具、仪器仪表、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卫生洁具、电脑及配件、办公设备、文体用品、日用百货、包装材料、金属材料(除贵金属)、钢丝绳、阀门、管道配件、轴承、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安徽迎鼎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538.79万元,净资产470.55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0.99万元,净利润74.57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鼎集团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3、合肥中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合肥中鼎”)

  合肥中鼎成立于2003年8月12日,注册资本2,600万元,位于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科技成果转换基地E栋。目前的经营范围:商品物流分拣配送技术、数字化仓储立体高架库技术、产品信息识别及追溯防窜技术、安全防范及智能监控技术、工业自动化控制、应用软件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流规划、设计、咨询服务。(应经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合肥中鼎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4,176.50万元,净资产4,245.99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112.37万元,净利润840.83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鼎集团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4、安徽中翰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翰高分子”)

  中翰高分子成立于2014年8月6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位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东城大道81号。目前的经营范围:塑料、橡胶、热塑性弹性体及相关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及国家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主营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中翰高分子2019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2846.38万元,净资产2441.25万元,201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63.49万元,净利润173.66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5、安徽省广德中鼎汽车工具有限公司(简称:广德中鼎)

  广德中鼎成立于2002年12月26日,注册资本3,280万元,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广祠路。目前的经营范围:汽车工具(千斤顶系列)制造销售、汽车零配件、五金机械产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德中鼎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25,289.69万元,净资产11,129.80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698.82万元,净利润1,545.17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鼎集团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6、安徽中鼎动力有限公司(简称中鼎动力)

  中鼎动力成立于2009年2月19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位于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的经营范围: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项目筹建期间不得经营);自营本企业产品和技术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鼎动力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88,807.36万元,净资产76,192.33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460.07万元,净利润-9,624.98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鼎集团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7、广东江裕中鼎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简称:广东江裕)

  广东江裕成立于2002年1月22日,注册资本1,500万元,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今古洲经济开发试验区临港工业区。目前的经营范围:新型打印装置(激光、喷墨打印机等)及其他办公用机械专用OA胶辊及OA五金产品,精密橡胶及其他橡胶、塑料产品。

  2019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广东江裕2019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6796.92万元,净资产4661.04万元,2019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459.90万元,净利润493.83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8、施密特汽车管件(安徽)有限公司(简称:安徽施密特)

  安徽施密特成立于2009年7月2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位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的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汽车用金属管件及其他机械工业用金属管件。(以上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安徽施密特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6,779.74万元,净资产4,243.63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313.87万元,净利润1,028.68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鼎集团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9、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简称:中鼎橡塑)

  中鼎橡塑前身为成立于1999年2月24日的安徽宁国中鼎精密封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600万元,位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东城大道81号。目前的经营范围:橡胶、塑料制品及机械零件的生产与销售;塑料、橡胶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小区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绿化、零星工程的施工和维修;普通货运(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中鼎橡塑2019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06207.23万元,净资产70678.65万元,201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231.63万元,净利润9938.66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10、安徽中鼎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鼎置业)

  中鼎置业成立于2005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位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工业园,系中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餐饮、休闲娱乐、住宿服务(其中:餐饮、休闲娱乐、住宿服务限其分支机构凭有效的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鼎置业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2,676.12万元,净资产12,231.04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90.54万元,净利润-12.83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鼎集团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11、安徽中鼎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鼎美达)

  中鼎美达成立于2012年9月13日,注册资本2,400万元,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国华路与临溪路交叉口。目前的经营范围:尾气净化器、SCR、蜂窝陶瓷载体、微粒捕集器DPF研发、生产、销售;机电产品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及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鼎美达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9,163.34万元,净资产1,794.54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10.17万元,净利润78.29万元。

  关联关系:为关联方广德中鼎的下属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12、无锡威孚施密特动力系统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无锡威孚)

  无锡威孚成立于2009年9月17日,注册资本4,800万元,位于无锡新吴区华山路6号。目前的经营范围:设计、研发、生产精密汽车零部件;机械行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无锡威孚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9,148.71万元,净资产3,344.65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135.21万元,净利润516.21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中鼎集团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13、安徽鼎连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徽鼎连)

  安徽鼎连成立于2015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位于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扩区青弋江大道。目前的经营范围:混炼胶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安徽鼎连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2,014.39万元,净资产10,852.77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242.18万元,净利润172.75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的合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14、上海新鼎减振橡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新鼎)

  上海新鼎成立于2004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位于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漕盈路3777号,系中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橡胶制品研究开发,生产汽车零部件、五金机械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新鼎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6,894.38万元,净资产6,532.12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92.99万元,净利润294.00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鼎集团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15、Schmitter Group AG(简称:Schmitter)

  Schmitter成立于1947年,位于德国,主要从事发动机、动力转向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Schmitter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6,542.93万欧元,净资产853.58万欧元,2019年营业收入14,382.52万欧元,净利润-208.59万欧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鼎集团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16、上海鼎可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鼎可)

  上海鼎可成立于2017年6月20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位于上海市青浦区漕盈路3777号2栋厂房A区。目前的经营范围为:自动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产加工自动化设备,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鼎可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589.57万元,净资产-194.95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7.30万元,净利润-437.44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17、上海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挚达)

  上海挚达成立于2010年11月25日,注册资本4,031.0077万元,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国通路。目前的经营范围:新能源、新材料、环保科技、节能科技、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设备、燃料油的批发与零售;汽车相关零部件、机电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的开发与销售;汽车租赁;电动车辆及零部件的开发、销售与租赁;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维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运营服务,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挚达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261,388,138.55元,净资产125,714,977.77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9,256,137.56元,净利润4,013,706.47元。

  关联关系: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18、东鑫电子(安徽)有限公司(简称:东鑫电子)

  东鑫电子成立于2006年3月27日,注册资本100万港币,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高低频变压器、元器件、感应线圈、电子器件、新型电气元件、电声配件及关联橡塑制品。(以上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东鑫电子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129.37万元,净资产1028.05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2.55万元,净利润39.25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19、武汉尚鼎涂层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尚鼎)

  武汉尚鼎涂层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1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风亭一路12号厂房1层A区。目前的经营范围:模具,刀具及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纳米涂层技术研发及涂层加工;机电设备,仪器仪表批发零售;金属加工;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武汉尚鼎涂层科技有限公司2019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584.13万元,净资产381.81万元,201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0.10万元,净利润57.20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鼎集团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20、安徽中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翰智能)

  中翰智能成立于2015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位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东城大道81号。目前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非标自动化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中翰智能2019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888.99万元,净资产737.70万元,201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26.57万元,净利润162.49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21、宁国市弘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简称:宁国弘嘉)

  宁国弘嘉成立于2011年5月9日,注册资本200万元,位于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电镀中心。目前的经营范围:金属骨架、模具表面处理(具体按环保审批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宁国弘嘉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4,619.99万元,净资产1,911.28万元,201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41.77万元,净利润533.64万元。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鼎集团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22、安徽中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鼎智能)

  中鼎智能成立于2019年12月6日,注册资本1亿元,位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东城大道81号。目前的经营范围:办公自动化设备用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及其他橡胶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五金加工;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1-3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鼎智能2020年度1-3月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2,011.88万元,净资产732.70万元,2020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91.00万元,净利润232.70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原则

  市场原则:双方产品的采购或销售,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书面原则:全部交易均以书面合同、协议、供应计划等书面文件为依据。

  公开原则: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避原则:控股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关联交易合同时,遵守回避表决的要求。

  公司如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原材料,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可作为投标方参与招标。

  (2)价格核定

  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和合理性,双方同意交易价格的原则每年核定一次。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同类业务非关联方的标准进行结算。

  (4)违约责任:如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为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A、中鼎集团除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以外,还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绿化环保、后勤保卫等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在后勤服务等方面仍与之存在关联交易;

  B、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劳保用品等综合物资由中鼎集团下属用量较大的公司统一采购,本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在需要时从该关联企业中购买;

  C、由于行业特性,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鼎橡塑被少数大型制造厂商视为一个整体,客户只给供应量较大的一家“供应商代码”,其他公司向该客户销售需通过拥有“供应商代码”公司集中销售,因此相互之间产生少量产品买卖;

  2、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公司亦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够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决议执行,交易金额不超过审批额度(包括补充确认的审批额度),交易遵循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公正;交易各方诚实、守信地履行交易协议的有关约定,交易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作出充分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确认意见

  中鼎股份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中鼎股份补充确认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20年1月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5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9号)核准,中鼎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202,025股,募集资金总额1,959,239,993.75元,扣除发行费用42,464,799.8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16,775,193.8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19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6]280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179,331.1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30,168.83万元,2019年度使用49,162.36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4.7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非公开募集资金余额合计20,154.76万元。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3,860.83万元,其中,2019年度使用3,860.83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117,934.65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

  2016年4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17年8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公司聘请民生证券担任中鼎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2018年10月,公司与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二)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2019年3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上述银行进行了专户存储。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

  三、 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3,023.1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2日

  

  附表1-1: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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