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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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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26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26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宋琳先生、郑伟强先生、徐继坤先生、沈晓青先生、李文君先生、赵刚先生、黄永进先生、王怀刚先生、程博先生9人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黄永进先生、王怀刚先生、程博先生3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人选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每位董事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定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接到控股股东宋琳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宋琳先生将合理调配资金规划,未来继续降低其质押份额和比例。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20-033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19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9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5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维欣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2020年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韦丽娜女士、诸维刚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肖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提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人选符合“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监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9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0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26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宋琳先生、郑伟强先生、徐继坤先生、沈晓青先生、李文君先生、赵刚先生、黄永进先生、王怀刚先生、程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黄永进先生、王怀刚先生、程博先生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人选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宋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长江商学院EMBA。于2006年起进入新朋股份工作,历任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

  宋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160,0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郑伟强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兼任下属子公司新朋联众、扬州新联、宁波新众、长沙新联总经理。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经济师职称。2001年起担任上海大众联合发展动力总成公司经理;2004年起担任上海大众联合发展公司市场部经理,自2010年起担任新朋联众总经理,2017年6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2018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郑伟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徐继坤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安特工程有限公司新加坡本部研发工程师,安特(苏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安特精密机械(上海)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安特(上海)金属成形有限公司锻压工程部经理等职,2006年9月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模具厂厂长、冲压厂厂长、精密机械事业部总经理、制造总监、新朋金属总经理等职。

  徐继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沈晓青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历任杭州电声厂工程师,杭州声达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上海煜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年起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通讯事业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监等职。

  沈晓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1,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文君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投资部总监兼董事会秘书。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曾就职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条线从事股权类业务,历任高级经理、总监、高级业务总监等职务,2018年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部总监。

  李文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赵刚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现任公司市场战略部总监兼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上海异形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1997年起在本公司工作。

  赵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黄永进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土木工程硕士。现任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顺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长凯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三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黄永进先生自2015年8月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永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王怀刚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现任上海金仕维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怀刚先生尚未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期次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怀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程博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会计师,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现任浙江农林大学会计学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兼任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士兰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程博先生自2012年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程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20-035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第四届监事会于2020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19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肖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监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选符合“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肖建平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现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曾任华安证券上海投行二部董事总经理,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肖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20-036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0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通过投票的方式选举韦丽娜女士、诸维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将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3日附: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韦丽娜女士,现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职工监事、总裁办公室主任、人事行政部总监。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韦丽娜女士曾就职于上海宜鑫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和兴产业塑胶有限公司,2008年5月起在本公司工作。

  韦丽娜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805股,其本人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诸维刚先生,现任公司财务部经理。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诸维刚先生曾就职于上海新益气动元件有限公司、上海益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2004年5月起在本公司工作。

  诸维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本人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20-03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9日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2日。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止2020年6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宋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郑伟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徐继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沈晓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李文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赵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黄永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王怀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程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肖建平先生为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1、2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在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9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将就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

  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在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电话:021-31166512    传真:021-3116651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特别提示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为配合政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等具体内容提示如下:

  1、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股东务必严格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保护股东健康,降低感染风险,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参加现场会议人员需登记并测量体温、出示“随申码”。如不配合防疫工作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个人防疫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七、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文君、顾俊

  电话:021-31166512   传真:021-31166513

  邮政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8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19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8,投票简称:新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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