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
有助于券商补充资本
证监会指出,公司治理是金融机构监管的重点,股权管理是公司治理的基础。2019年7月5日,证监会发布《股权规定》,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的有关要求,夯实证券公司主体责任,强化内部追责,完善外部追责。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对证券公司股东要求有所调整。为此,有必要在新证券法框架下,结合境内外金融机构监管实践,相应调整和完善《股权规定》关于证券公司股东准入和监管的相关要求。
同时,为落实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重点任务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的要求,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必要对《实施规定》规定的证券公司股权相关申报材料进一步精简。
新时代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指出,此次修订不再要求主要股东具备相匹配的金融业务经验,也不再要求主要股东为行业龙头,将会有越来越多企业参股证券公司,有助于证券公司补充资本。
前券商资深保荐代表人王骥跃表示,此次调整有利于提升证券公司股权稳定性,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则意味着为证券公司带来新的资本支持将更加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