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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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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编号:2020-03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2019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6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的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披露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和年审会计师、评估师开展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对《问询函》涉及的事项进行逐项落实、核查并对年报相应内容进行逐项修改、补充。因部分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2019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问询函》回复的相关内容,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于6月20日前回复并披露。公司将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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