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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373           证券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0-027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50元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5月22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55,063,71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7,531,859.50元。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2)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50元人民币;对于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税率详见下表:

  ■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4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股息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45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50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将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791-85896008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73           证券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0-026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事项仍在进一步磋商,公司全资子公司蓝海国投于2020年2月27日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交易安排需以正式《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为准,该等协议能否签署具有不确定性,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蓝海国投仅系本次交易的主要出资人之一,根据本次交易投资方的股权结构,投资方无最终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蓝海国投及公司不会取得全通教育的控制权,公司的会计处理适用长期投资准则,后续采用权益法核算,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具体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2020年2月27日,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国投”)、江西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投集团”)与陈炽昌、林小雅、全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鼎资本”)及中山峰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汇资本”)共同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鉴于蓝海国投、东投集团拟作为主要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合营企业,并由合营企业作为普通合伙人新设合伙企业(以下称为“合伙企业”或者“投资方”),协议各方约定由投资方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陈炽昌、林小雅、全鼎资本、峰汇资本(以下合称为“转让方”)持有的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全通教育”,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300359)部分股份,首次股份转让比例将不超过全通教育总股本的6.8911%。后续若转让方有意向继续将所持有全通教育的股份转让给投资方,股份转让比例累计将不超过全通教育总股本的18.50%。首次股份转让签署正式协议的同时,转让方将持有全通教育不超过总股本16.6089%的表决权委托给投资方,以使得投资方取得全通教育的控制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28日、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5日、2020年4月8日、2020年5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中文传媒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9-075)、《中文传媒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20-004)和《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补充说明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20-005)、《中文传媒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20-007)、《中文传媒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以及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20-010)和《中文传媒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20-024)。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蓝海国投的通知,鉴于《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的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期限即将到期、交易双方就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的具体内容正在协商中,为延长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的签署期限,蓝海国投、东投集团与陈炽昌、林小雅、全鼎资本及峰汇资本于2020年6月11日共同签署《关于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的签署日期由《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半月内变更为2020年7月31日前。

  (二)《补充协议》为《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如《补充协议》约定与《框架协议》存在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补充协议》未进行约定的,以《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事项仍在进一步磋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交易安排需以正式《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为准,该等协议能否签署具有不确定性,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 蓝海国投仅系本次交易的主要出资人之一,根据本次交易投资方的股权结构,投资方无最终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蓝海国投及公司不会取得全通教育的控制权,公司的会计处理适用长期投资准则,后续采用权益法核算,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3. 公司将根据具体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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