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南区融兴北二街 1 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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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刘培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徐晓楠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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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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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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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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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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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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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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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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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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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开通线上保函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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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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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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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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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化、殷晨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席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