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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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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1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部分子公司在其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89,000万元(包含前期已审批,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以下简称“中行佳木斯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本公司为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佳木斯葵花”)与中行佳木斯分行自2020年6月2日起至2021年4月29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范围包括:在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保证期间:主债权清偿完毕,保证责任解除。

  佳木斯葵花于2020年6月11日与中行佳木斯分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该借款合同构成《最高额保证合同》之主合同,由本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

  2、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香坊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由本公司为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行香坊支行签署的编号为借2020年佳木斯鹿灵002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包括该合同涉及的补充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所形成的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2个月。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保证合同的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保证期间:主债权清偿完毕,保证责任解除。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870.92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9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47%。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相关担保已履行了必要审批手续,不存在逾期担保、违规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备查文件:

  本次担保相关的借款及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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