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6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洪汝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谢志昆先生、肖建学先生,独立董事易兰女士、高振忠先生、秋天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自财政部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步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划转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母公司与采购、生产及销售有关的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人员整体下沉至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划转资产进行调整,即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本次划转的净资产为23,747.70万元。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步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钟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22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自财政部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所涉及的会计科目、报表格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实施该准则。根据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该准则。根据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新合并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财会[2019]16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执行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公司按照财会[2019]16号相关要求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是依据财政部“财会[2017]22号”等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具有合理的法规依据;执行新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相关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议案。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修订而进行的适当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原资产划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划转相关事宜的议案》,为明确集团内各公司的职能范围,凸显母公司的控股管理职能,同意公司将母公司与采购、生产及销售有关的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人员整体下沉至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富立装饰建材”),将与之对应的资产、负债及人员由母公司划转至华富立装饰建材(以下统称“本次划转”),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划转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本次划转的资产为华立股份拥有的与其采购、生产、销售相关的主要资产。其中存货由划出方按照截至基准日的账面金额销售至划入方,其他划出资产采取无偿划转的方式。以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模拟数据测算,本次划转的资产为24,983.93万元、负债为1,290.25万元,即净资产为23,693.67万元。

  ■

  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资产划转调整情况

  2020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划转资产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即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本次划转的净资产为23,747.70万元。

  三、本次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合并)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同意聘任钟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钟科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上述候选人的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钟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附钟科先生简历:

  钟科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曾任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投资经理、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截至目前,钟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乔少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乔少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乔少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乔少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乔少华先生辞职后,将由公司财务部副总监吴小丹女士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按有关程序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

  乔少华先生已就其在职期间的工作进行了妥善交接,其离职不会造成任何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公司对乔少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审议的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股份”、“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为提高短期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短期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用于购买该类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该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理财产品的选购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项授权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理财有关授权之日止。

  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2020年3月9日,公司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总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该理财产已于2020年6月10日到期回收,具体情况如下:

  ■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以闲置募集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属于期限较短、保本型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