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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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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新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20-047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2019年公司应提取的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2,484,358,499.63元,具体如下:

  1、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按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期公司计提应收帐款坏帐准备154,260,679.86元,各公司提取情况如下:

  (1)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提取应收帐款坏账准备148,694,631.44元;

  (2)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提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062,236.70元;

  (3)深圳前海实沃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496,188.28元。

  2、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按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期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9,883.32元,主要为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提取。

  3、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按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期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52,272,386.15元,各公司提取情况如下:

  (1)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3,011.61元;

  (2)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提取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3,756,799.80元;

  (3)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提取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10,509.47元;

  (4)上海实沃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取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781,204.15元;

  (5)深圳前海实沃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取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7,811.21元;

  (6)南京实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提取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71,481.43元。

  4、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按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期公司计提长期应收款坏帐准备262,575.00元,主要为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提取。

  5、公司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按各类存货单个项目的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公司提取存货跌价准备1,388,106,011.98元,各子公司提取情况如下:

  (1)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提取存货跌价准备1,385,735,035.05元;

  (2)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提取存货跌价准备2,370,976.93元。

  6、公司合并形成的商誉每年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作为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结合各子公司管理层对未来可预测期内国内外市场行情、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资金状况等综合分析,经减值测试,公司收购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深圳东方拓宇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本期存在减值,应提取商誉减值准备金额1,028,261,563.32元,其中: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4,987,622,24.26元,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305,509,547.00元,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223,989,792.06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 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和利润总额的相应减少。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20-048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7号实达大厦1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6日

  至2020年7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并听取公司陈国宏、蔡金良二位独立董事2019年度的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二)参会登记

  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人代表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通过复印件邮寄、传真预登记或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5分钟前在会议现场完成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7号实达大厦12、13楼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08108、83709680

  传    真:(0591)83708128

  联 系 人:林征、涂晓丹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集团”或“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本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实达集团存放在香港及印度的存货共计13.77亿元(其中存放在香港的存货金额10.43亿元,存放在印度的存货金额3.34亿元)。实达集团对上述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2.15亿元。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我们无法对存放在香港及印度的存货实施监盘程序,我们也无法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上述存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本公司已连续亏损两个会计年度,且本年度亏损严重,导致期末报表所有者权益为负数,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公司2019、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04,702.84万元、-26,715.57万元,且于2019年12月31日,实达集团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46,825.54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或有事项所示的未决诉讼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实达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截至审计报告日,实达集团已拟定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基于上述“二”所述理由以及依据,我们无法判断保留事项对实达集团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存在的影响程度,但我们认为该事项不具有广泛性。

  四、公司董事会的意见及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于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我们尊重其独立判断。

  (二)消除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达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存货大部分存放在香港新界屯及印度新德里。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 2月初起宣布内地入境人员必须接受隔离检疫,并且对于所持旅游签证有效期限或签注逗留期限不足 14 天的人员拒绝入境。同步,国家出入境管理局也暂停办理内地居民赴香港商务签注。同时,印度也因疫情管控出台限制我国公民赴印的政策。为配合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深圳兴飞聘请了香港冯进佳会计师行有限公司对其子公司香港兴飞存放在香港的存货进行盘点核查;聘请了印度DipakRaju &Associates Chartered Accountants对香港兴飞存放在印度的存货进行盘点核查;聘请了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兴飞的全部存货进行了价值评估并出具报告。

  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香港、印度和中国大陆的人员往来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因此公司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对存放在境外的存货实施监盘程序,故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存货事项持保留意见。下一步深圳兴飞将对呆滞存货进行处理,积极变现,避免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三)针对上述事项,董事会和公司高度重视,将督促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上述事项,消除审计报告带来的相关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在 2020年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

  独立董事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出具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认可审计报告的内容,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说明。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改善经营环境,降低经营风险,不断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陈国宏、蔡金良、周芸

  2020年6月11日

  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对2019年度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鉴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20-050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为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

  公司于近日收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天风证券原委派李辉先生、吴子昊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持续督导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该项目持续督导期已结束,募集资金尚有部分余额,仍需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现因吴子昊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持续督导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为此,天风证券指派赵龙先生接替吴子昊先生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督导工作。赵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更换后,天风证券委派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持续督导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李辉先生和赵龙先生。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赵龙先生简历

  赵龙先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融资总部业务董事,曾参与道博股份(现更名为:“当代文体”)、紫光股份、东土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证券代码:600734      公告编号:第2020-051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70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请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核实并说明前期预计能够在6月10日之前披露的主要原因,以及后续期间发生导致未能按原定日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新增事项或因素。

  一、公司回复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存货大部分存放在香港新界屯门建群街3号永发工业大厦9a室及印度BE169,HARINAGAR,JANAKPURI,NEWDELHI,

  DELHIPIN11006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2月初起宣布内地入境人员必须接受隔离检疫,并且对于所持旅游签证有效期限或签注逗留期限不足14天的人员拒绝入境。同步,国家出入境管理局也暂停办理内地居民赴香港商务签注。同时,印度也因疫情管控出台限制我国公民赴印的政策。

  根据上述香港及国家出入境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公司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并拟于6月10日前披露年报。延期期间,拟采用网络视频、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远程非现场审计,同时密切关注香港及印度疫情状况及相关管制措施,从而第一时间安排年报现场审计。

  延期期间,随着香港疫情的发展,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2月初起宣布内地入境人员必须接受隔离检疫,并且对于所持旅游签证有效期限或签注逗留期限不足14天的人员拒绝入境,该政策自6月7日起再次延期。

  根据以上香港特别自治区政府管控措施,会计师在年报首次延期期间仍未实施存货监盘工作。

  二、会计师回复

  自2020年2月初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针对新冠疫情对大陆宣布:内地入境人员必须接受隔离检疫,并且对于所持旅游签证有效期限或签注逗留期限不足14天的人员拒绝入境。截至目前该措施没有发生变化。

  本所拟参考中注协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下执行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审计项目组可能需要在审计准则框架下调整审计计划,加强信息技术和数据分析在审计中的运用,合理审慎地运用非常规审计手段,优先安排非现场审计工作,并积极为具备相应条件时执行现场审计做好准备。首次延期期间,由于疫情原因无法对实达集团存放在香港及印度的存货实施监盘,也无法实施有效替代程序。

  问题2、请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补充说明前次延期公告披露至今,已完成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其他为有效推进年度报告披露所开展的具体工作。

  一、公司回复

  公司目前已积极配合年审会计师完成了香港公司的审计程序,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完成了香港公司电子资料获取,完成了香港银行账户及往来款项询证。

  二、会计师回复

  截止复函日,本所已完成了香港公司的审计程序,香港公司审计情况如下: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完成了银行及往来款的函证程序,获取并检查了香港公司银行账户流水及银行账户余额;通过寄发银行及往来款询证的方式,对银行账户及往来款发函询证,目前银行账户已全部回函,尚有部分往来函证未收回;完成了各账户交易及余额认定的分析、检查程序,通过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获取与各账户余额及交易认定相关的支持性资料的扫描件,包括合同、协议、纳税申报资料、税收缴款书、盘点表、银行支付单据、业务单据等,由于香港疫情管制措施我们无法对存货实施监盘程序,也无法实施有效替代程序。

  问题3、请公司和年审会计师补充说明截至目前,尚未完成的具体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并说明涉及的主要报表项目以及影响程度。

  一、公司回复

  影响公司当期年报编制的报表项目和审计工作主要是存货等重要资产的现场盘点程序。

  因香港疫情管制措施继续延期,尚未完成香港公司存货资产现场抽查盘点程序。香港公司的存货期末余额占当期合并财务报表比重较大,这些资产的现场盘点是对其报表项目余额认定的最重要的审计程序。

  二、会计师回复

  截止复函日,香港公司的存货监盘程序尚未完成。通过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获取与存货余额及交易认定相关的支持性资料的扫描件,公司提供的这些资料与原件核对程序受到疫情影响无法通过在线通信工具完成;实施现场盘点,也不能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

  综述,存货监盘程序尚未完成,无法支持存货的余额认定;获取资料的原件核对程序尚未完成,无法判断获取资料与原始资料的一致性;存货的抽查盘点尚未完成,也无法执行替代程序,我们无法对存货科目余额存在性进行认定,鉴于香港公司的存货期末余额占当期合并财务报表存货比重较大,这些科目余额无法认定直接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余额的确认。

  问题4、请公司和年审会计师说明是否存在就重大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如是,请说明详细情况、对审计情况和审计意见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一、公司回复

  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不存在就重大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

  二、会计师回复

  会计师与公司不存在就重大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

  问题5、请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补充说明后续为确保年报披露拟开展的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及为确保在2020年6月13日之前披露年报的保障措施。

  一、公司回复

  公司二次延期期间,将紧密配合会计师事务所,采取措施确保年报在6月13日之前如期披露。

  二、会计师回复

  延期期间,我们将继续完成存货的分析复核,完成资料的原件核对程序。如果在6月13日前,香港自治区政府对内地疫情管制措施仍未放开,我们拟参考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现场核查报告及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

  关于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

  意见的专项说明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177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集团)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0年6月12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文号:立信中联审字[2020]D-0572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实达集团存放在香港及印度的存货共计13.77亿元(其中存放在香港的存货金额10.43亿元,存放在印度的存货金额3.34亿元)。实达集团对上述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2.15亿元。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我们无法对存放在香港及印度的存货实施监盘程序,我们也无法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上述存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实达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本公司已连续亏损两个会计年度,且本年度亏损严重,导致期末报表所有者权益为负数,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公司2019、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04,702.84万元、-26,715.57万元,且于2019年12月31日,实达集团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46,825.54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或有事项所示的未决诉讼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实达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截至审计报告日,实达集团已拟定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实达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基于上述“二”所述理由以及依据,我们无法判断保留事项对实达集团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存在的影响程度,但我们认为该事项不具有广泛性。

  四、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说明

  实达集团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五、编制基础和本专项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本专项说明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编制,仅供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实达集团定期报告审核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晓云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东松

  中国天津市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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