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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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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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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持有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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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20年6月29日 ,本人/本单位持有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

  日期: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0-082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赵治亚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洋洋先生、独立董事韩建春先生、保荐代表人池惠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0-076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2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上午11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李冀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符合监事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所述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监事会的实际运行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19年度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20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及发展规划制定的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合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0年6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健全有效,且不存在重大缺陷,各项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确保公司所有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募投项目发展需求相匹配,该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过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0年6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原则上任期三年,至2020年4月结束。现公司监事会拟实施换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达孜映邦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张铮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深圳光启空间技术有限公司提名李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会同意上述候选人提名。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

  三、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铮铮,男,1988 年出生,北京建筑大学工商管理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总裁助理;2017年12月至今,任深圳光启空间技术有限公司西部区域负责人,现任本公司监事。

  张铮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李冀,女,1967年出生,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1月至 2014年12月,任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总监;2014年12月至今,任深圳光启空间技术有限公司总监。

  李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光启技术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690.0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3元,共计募集资金 689,4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4,4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汇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623.6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83,776.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8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9,441.92万元,其中100,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度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131.8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4,776.4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387.41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92,387.2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2018年12月1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连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 2017 年 7 月 11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8年4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将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光启超材料变更为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超材料”)。本公司连同保定超材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于 2018年12月 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连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佛山顺德光启尖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光启”)、沈阳光启航空装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光启航空装备”)于2019年7月1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连同光启超材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与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光启超材料、沈阳航空及佛山顺德共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共计发生2,840,000.00万元,已赎回至募集资金账户2,631,500.00万元,剩余208,500.00万元未到期。此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

  保定光启超材料“产业化”项目终止后专户销户,对应利息23,549.16元存放于公司基本户中。公司已于2020年2月27日将上述金额转回公司专户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将上述资金50,0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3.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0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19年度,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进行现金管理业务473,500.00万元,已赎回至募集资金账户265,00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为208,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期末,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通知存款、智能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因未到期而支取受限。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 2019 年12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产业化项目、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运营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信息化项目”)、新一代隐身技术智能制造基(以下简称“顺德项目”)、沈阳光启尖端装备产业园(以下简称“沈阳项目”)尚处于建设期,目前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 年5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一代隐身技术智能制造基地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沈阳光启智能装备产业园的议案》,公司拟终止产业化项目,新增顺德项目和沈阳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变更后的投资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0-078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根据深交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690.0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3元,共计募集资金6,894,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5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44,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236,690.0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37,763,309.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 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9,441.92万元,其中100,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度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131.8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4,776.4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387.41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92,387.2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连同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 2017 年 7 月 11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8年4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将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光启超材料变更为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超材料”)。本公司连同保定超材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于 2018年12月 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连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佛山顺德光启尖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光启”)、沈阳光启航空装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光启航空装备”)于2019年7月1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连同光启超材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与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光启超材料、沈阳光启航空装备及顺德光启共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共计发生2,840,000.00万元,已赎回至募集资金账户2,631,500.00万元,剩余208,500.00万元未到期。此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

  保定超材料“产业化”项目终止后专户销户,对应利息23,549.16元存放于公司基本户中。公司已于2020年2月27日将上述金额转回公司专户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将上述资金50,0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3.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0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19年度,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进行现金管理业务473,500.00万元,已赎回至募集资金账户265,00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为208,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期末,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通知存款、智能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因未到期而支取受限。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 2019 年12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产业化项目、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运营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信息化项目”)、新一代隐身技术智能制造基(以下简称“顺德项目”)、沈阳光启尖端装备产业园(以下简称“沈阳项目”)尚处于建设期,目前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于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 年5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一代隐身技术智能制造基地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沈阳光启智能装备产业园的议案》,公司拟终止产业化项目,新增顺德项目和沈阳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变更后的投资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备查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0-079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对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14家各级子公司向相关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信用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各子公司的获配担保额度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最终确定,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事项相关议案经董事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将视资金使用情况与金融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有效期自本议案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最终担保额度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总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五、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40,000万元,占2019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5.19%。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0-080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总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金融机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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