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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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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20-052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系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7,062,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0%。截至本公告日,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277,815,769股,占持股总数的66.61%,占公司总股本的13.53%。

  ●截止本公告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共持有公司股票1,149,623,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7%,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010,373,910股,占合计持股总数的87.89%,占公司总股本的49.19%。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接到股东万通控股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对应融资余额,并说明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及具体安排。

  ■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收益、投资收益、股票红利及其他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融资金额占持有的股票市值比例为27.77%。通过对新增质押所取得资金的安排,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可以有效降低整体股票质押率。

  5.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

  (2)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数据为非合并口径。

  (3)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指标

  ■

  (4)控股股东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5)控股股东没有发行过债券。

  (6)控股股东经营状况良好,长期与国内多家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较多,有充足的偿债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3.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嘉华控股发生关联交易2次,累计金额合计27,972,893.45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单次交易金额及累计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除上述关联交易,嘉华控股与公司未发生的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本次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融资,是控股股东降低股份质押率系列措施的开始。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虽然存在较高比例的股份质押,但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融资金额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市值的比例仅为27.77%。目前,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正同金融机构积极协商,通过置换或偿还部分原贷款、在融资金额不变的前提下降低股份质押数量等方式,将股份质押的折扣率提高至市场的合理水平,从而降低整体股份的质押率。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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