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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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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0-064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无新增、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12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12日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向平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94,909,9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604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数68,584,3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013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26,325,5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91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0人,代表股份数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9、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2项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4,909,9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4,909,9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星星    舒超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0-065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王松涛、涂利、刘小波、凌昭君、喻彪、王斌及邓春惠等7名激励对象离职,预留授予部分中刘志农等1名激励对象离职,以上8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05,498股限制性股票并予以注销。2020年6月12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此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额将由180,423,140股减少至180,317,642股,注册资本由180,423,140元减少至180,317,64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6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总股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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