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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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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7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2212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永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为刘永政、李章、张萌、孟焰、刘俏、杨斌、苗艇,其余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为刘惠斌、郭雪飞,其余监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4.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2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4议案名称:品种及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5议案名称:利率及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6议案名称: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7议案名称: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8议案名称: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9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10议案名称:担保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11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12议案名称: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13议案名称: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14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15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2020年5月26日发出的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年6月4日的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浏览并下载。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梅英、李显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8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配股发行股票,为保持本次配股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配股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配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配股发行股票,为保持本次配股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配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延长,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两位董事签署配股章程和代表公司办理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授权刘永政、杨斌两位董事代表公司签署配股章程以提交香港证监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注册及存档,并代表公司办理与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该两名董事可以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授权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办理公司向香港证监会申请配股批准登记事项、章程提交香港证监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注册及存档,及与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0-049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铜陵市南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铜陵市南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南部城区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1万吨/日,远期规模2.5万吨/日,配套管网39.9公里,总投资约人民币28,520万元;

  2、同意公司与铜陵市南部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铜陵悦江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5,133.16万元,持股89.99%;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0-050号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总规模13万吨/日,其中,TOT+ROT规模12万吨/日,BOT新建规模1万吨/日,总投资人民币43,709万元;

  2、同意公司与晋州市晋创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晋州市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公司股本出资人民币12,982万元,持股99%;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0-051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9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29日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221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9日

  至2020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0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三层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3、邮政编码:100044。

  4、联系电话:010-68356169。

  5、联系传真:010-68356197。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铜陵市南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次投资项目内容为新建一座生活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1万m3/d,远期规模2.5万m3/d;新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39.9km,总投资为人民币25,527万元。由公司与铜陵市南部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部城区建投公司”)、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青石”)共同注册成立铜陵悦江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其中,公司持股89.99%,南部城区建投公司持有10%股权,四川青石持有0.01%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进水水量不足的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铜陵市南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的议案》,铜陵市南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 “项目”)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项目内容新建一座生活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1万m3/d,远期规模2.5万m3/d;新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39.9km,总投资为人民币25,527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由公司与南部城区建投公司、四川青石共同注册成立铜陵悦江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以BOT方式运作,新建一座生活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1万m3/d,远期规模2.5万m3/d;新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39.9km,其中主管网30km,支管网9.9km。本项目合作期限为二十六年,其中建设期一年,运营期二十五年。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704.14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5,133.16万元,持股89.99%,南部城区建投公司以现金出资570.41万元,持有10%股权,四川青石以现金出资5,704.14元,持有0.01%股权。项目公司经营范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处理技术与设施的投资、改造、建设、运营、维护、应用服务及其他相关业务(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三、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安徽铜陵郊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黄海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

  (二)铜陵市南部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小锁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控股股东:铜陵金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68206297X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郊区政务中心1号楼5楼

  经营范围:接受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委托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和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前置审批项目除外)

  (三)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裴自川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控股股东: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7143511X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56号附10号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设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公路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商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由安徽铜陵郊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与公司、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乙方)签署《铜陵市南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协议内容如下:

  1、特许经营权:甲方授予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项目设施,并按约定获得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权利。甲方保证合作期间内项目公司的合作经营权始终有效。

  2、特许经营权:甲方授予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项目设施,并按约定获得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权利。甲方保证合作期间内项目公司的合作经营权始终有效。

  3、基本水量:铜陵市南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当期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0m3/d。本项目进入商业运行后,第一年保底水量为日设计处理规模的50%,即5000m3/d;第二年的保底水量为日设计处理规模的60%,即6000m3/d;第三年至合作期届满的保底水量为日设计处理规模的70%,即7000m3/d。

  4、付费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付费模式,当年可行性缺口补助支出数额=年可用性服务费+年运营维护服务费。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按季度支付。

  5、期满移交:特许经营期届满,项目公司应按规定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文件完好无偿、不设定担保地向甲方或其它政府方移交。双方负责各自的因为移交发生的费用和支出。

  6、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报请郊区政府同意,并经各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生效。

  (二)协议签署:由铜陵市南部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甲方)与公司、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乙方)签署《铜陵市南部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关于设立铜陵悦江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之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项目公司设立:在《PPP项目合同》生效日后30个工作日内,在铜陵市注册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名称为:铜陵悦江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准),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704.14万元。其中,甲方认缴570.41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乙方认缴5133.73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90%。

  3、董监事会及经营管理机构:项目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董事由甲方提名,4名董事由乙方提名。项目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除1名职工监事外,其他2名分别由甲乙双方分别委派;公司设总经理1名,总经理由乙方提名,董事会聘任。

  4、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铜陵市,投资本项目不仅有助于扩大公司在安徽地区的投资规模,为公司创造较为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公司地区影响力,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安徽市场创造良好的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进水水量不足的风险:本项目由于项目周边配套小区尚在建设,收水范围内的水量存在不足的风险。

  解决方案:在项目管网建设时,提前摸清收水范围的排口数量和排水情况,确保做到收水区域内的污水应收尽收。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1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河北省石家庄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43,709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其中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价款为24,114万元,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投资16,595万元,中水回用工程投资3,000万元;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晋州市晋创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州晋创”)拟在石家庄市晋州市设立晋州市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晋州首创”或“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工作,注册资本金13,113万元。公司股本出资12,982万元,持股99%。

  ●特别风险提示:进水水质超标风险。

  一、项目概述

  2020年06月11日,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河北省石家庄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ROT+BOT方式投资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其中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价款为24,114万元,新增ROT规模12万吨/日,BOT规模1万吨/日,总投资43,709万元;同意公司与晋州市晋创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晋州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金13,113万元。公司股本出资12,982万元,持股99%。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晋州市,项目包括经营权转让规模6万吨/日污水处理厂2座并对现有2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新建1万吨/日中水回用厂(含9公里配套输水管网)。共计规模13万吨/日。项目总投资人民币43,709万元,其中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价款为24,114万元,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投资16,595万元,中水回用工程投资3,000万元。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机构为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分局,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组建和存续的晋州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地址位于晋州市和平街211号,负责人为王利民。

  本项目政府出资代表:晋州市晋创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龙;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晋总立交桥西侧(市政工程处院内);经营范围:市政道路及管网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晋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PPP项目合同要点

  1、协议签订:由首创股份与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签署《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合同》,项目公司成立后签订承继协议承继权利和义务。

  2、项目规模:13万吨/日(其中污水12万吨/日,中水回用1万吨/日)。

  3、特许经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年;其中ROT项目运营期30年,BOT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4、商业运营:(1)ROT部分:存量污水处理厂移交日次日进入商业运营;(2)BOT部分:验收完成投入使用日即商业运营日。

  5、污泥处置:本项目项目公司只负责将污泥运输到指定地点,不负责污泥填埋、资源化等污泥处置内容。

  6、移交方式:无偿移交。

  7、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二) 运营维护协议要点

  1、协议签订:由首创股份与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签署《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运营维护协议》,项目公司成立后签订承继协议承继权利和义务。

  2、污水进出水水质(日均值):出水执行(GB3838-2002)准Ⅳ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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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税费承担:如该项目需交纳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政府将按实际缴纳额补贴给项目公司。

  4、协议生效条件和有效期:本协议生效须满足下列条件: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2、《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合同》生效。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自生效日起至移交日前保持有效。

  (三) 经营权转让协议要点

  1、协议签订:由项目公司与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签署《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营权转让协议》。

  2、转让范围:晋州市城市污水厂、第二城市污水厂资产30年特许经营权。

  3、经营权转让日:政府方收到经营权转让款的30日内,向项目公司移交存量项目经营权,并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同时存量项目进入运营期。

  4、人员安置:接收原污水处理厂一般管理人员、生产工人不少于55人。

  5、协议生效条件: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于本协议签署所注明日期签署本协议,自该签署日起,乙方即享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

  (四) 合作协议要点

  1、协议签订:由首创股份与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签署《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合作协议》。

  2、锁定期: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至项目进入运营期3年内,股权不得发生转让等变更。

  3、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为城市污水项目,地点位于石家庄市晋州市,本项目的顺利投资将填补公司在石家庄地区污水市场的空白。本项目作为国家级示范项目,在国家大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建成后将与公司保定、雄安区域形成连片效应,继而扩大公司在京津冀地区的影响力。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进水水质超标风险: 本项目进水含部分工业污水,比例约为27%,可能造成因进水水质恶化导致出水水质不达标的风险。

  解决方案:在协议中加入约束条款,对进水水质超标及相应处理方式进行了约定,并设置合理免责条款,避免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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