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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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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飞机 公告编号:2020-041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一)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68,645,0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332,237,408.52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五)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68,645,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若投资者在除权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现金红利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三)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9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一)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中航飞机证券与资本管理部

  (二)咨询联系人:潘燕

  (三)咨询电话:029-86847885、029-86847070

  (四)传真电话:029-86846031

  六、调整相关参数

  2019年12月12日,中航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飞机”)在《关于部分股票减持的承诺函》中承诺:“自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航空工业飞机持有的解除限售的137,808,000股股份在中航飞机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26.66元/股(公司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将按相应比例调整该价格)情况下,将不予减持。以上承诺长期有效。”上述承诺事项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西飞”)、陕西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陕飞”)和西安航空制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制动”)所持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至航空工业飞机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

  2020年4月30日,航空工业西飞、航空工业陕飞和航空工业制动办理完成将其所持公司股份全部无偿划转至航空工业飞机的过户登记手续,故上述承诺生效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航空工业飞机上述承诺价格将由26.66元/股调整为26.54元/股。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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