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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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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42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爱我家”)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0年6月16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30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年6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6月4日发出了《关于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上述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和2020年6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除现场表决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我爱我家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9.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计划(草案)〉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第1、2及4-8项提案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3项提案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9项提案经公司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10-16项提案经公司2020年6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17项提案经公司2020年6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2020年3月13日和2020年6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14项提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对以上全部提案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除审议上述提案外,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将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除总议案外,提案编码按规定顺序排列,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依此类推。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6月11日至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2020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新纪元广场C座12楼我爱我家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解萍、李亚君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5626688

  邮政编码:650021

  联系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新纪元广场C座12楼我爱我家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北京市,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符合北京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并提前(2020年6月15日17:30前)与公司联系,配合公司工作人员的引导落实好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为保护股东健康,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3.太和先机《关于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0,投票简称:爱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委托指示对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未明确表决意见的,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表

  ■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43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先机”)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其持有本公司41,102.9689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45%)。2020年6月11日,本公司接到太和先机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为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太和先机于2017年6月1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684.9042万股股份质押给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分别于2018年6月12日和2019年6月12日,在上述股份质押到期时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2020年5月29日,太和先机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2,919.3743万股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购回交易。上述事项具体内容分别详见本公司2017年6月14日、2018年6月13日、2019年8月27日和2020年5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2017-044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公告》(2018-063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及质押续期的公告》(2019-076号)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2020-036号)。

  上述股份质押期间,本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实施完成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太和先机上述质押股份数相应增加。在本次股票质押延期购回前,太和先机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累计将所持有的本公司3,770.9988万股股份质押给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鉴于太和先机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即将到期,双方协商同意延期购回,购回日延至2020年11月30日,并于2020年6月11日办理完毕延期购回的相关手续。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具体情况见下表:

  ■

  注:1.本次办理延期购回的质押股份的质押开始日期为2017年6月12日,分别于2018年6月12日和2019年6月12日,在上述股份质押到期时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勇先生通过自持及通过太和先机持有合计控制本公司54,102.9689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97%。太和先机所持上述股份本次延期购回办理完成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和先机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勇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和先机本次质押股份的延期购回是对其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质押融资。其本次办理延期购回的股份质押融资主要用于其自身股权类投资。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太和先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和足够的履约能力,能有效控制质押风险。其所质押的股份未出现、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其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谢勇先生和太和先机所持本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其所持股份质押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3.谢勇先生及太和先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办理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函。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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