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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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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0-2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0年6月16日14:30在公司43层1号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16日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1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6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3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关于改选董事的议案》

  (二)该议案已经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5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6月12日、6月15日上午9:00—下午17:00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3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63061

  传真:0755-25863012

  联系人:罗丽芬、牛佳琪

  (五)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有关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006;投票简称:振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0-23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49,995,04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9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41,649,113.23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49,995,0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9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11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5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79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7日

  2、除权除息日:2020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实施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4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1、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3层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755)25863061

  3、传真:(0755)25863012

  4、联系人:罗丽芬、胡晔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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