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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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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0-55
债券代码:114418、114423 债券简称:19康佳01、19康佳02
114488、114489 19康佳03、19康佳04
114523、114524 19康佳05、19康佳0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347,179.1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0.9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718,127.2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9.0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8,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9%。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电子科技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以下简称“昆仑银行国际结算中心”)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昆仑银行国际结算中心与康佳电子科技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保证期间为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二年。被担保人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债权人为昆仑银行国际结算中心。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康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烟台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烟台分行”),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分别为中信银行烟台分行与毅康公司签订的中企云链保理融资业务三方合作协议以及兴业银行烟台分行与毅康公司签订的融资合同项下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和24,000万元,保证期间分别为中企云链保理融资业务三方合作协议约定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和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被担保人均为毅康公司,债权人分别为中信银行烟台分行和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本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提供金额为3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本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毅康公司提供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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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6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常东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新产品、应用软件系统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以及运行维护服务;从事电视机、广播电视接收设备、显示器件、幻灯及投影设备、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视听器材、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从事家用电器及其零配件的批发零售;经营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日用口罩(非医用)(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从事家用电器及其零配件的生产。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康佳电子科技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和2020年1-4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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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6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00号业达智谷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曲毅

  注册资本:16,400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工程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地基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处理工程、水源及供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河流与湖泊治理及防洪工程、市政供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公共事业工程的设计、施工;光伏发电、太阳能、风力发电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劳务分包;环保工程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环保与新能源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以自有资金对水务行业的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电子产品、工业自动化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工业电子产品、给排水管材管件、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机械产品、园林植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毅康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51%的股权。

  毅康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和2020年1-4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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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昆仑银行国际结算中心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昆仑银行国际结算中心(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担保范围是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二年。

  5、合同生效: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毅康公司与中信银行烟台分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中信银行烟台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担保范围是中企云链保理融资业务三方合作协议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中企云链保理融资业务三方合作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毅康公司与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兴业银行烟台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24,000万元,担保范围是2020年6月5日至2021年3月17日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签订的融资合同项下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康佳电子科技公司和毅康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上述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上述公司签署的融资合同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毅康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康佳电子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公司为康佳电子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毅康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为担保额度的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347,179.1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0.9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718,127.2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9.0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8,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9%。

  六、备查文件目录

  《保证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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