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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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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证券代码:002500 编号:临2020-05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发行人”或“公司”)配股方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3月27日,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41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2020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延长本次配股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限。本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22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6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2,828,725,15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848,617,545股。本次配股对全体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联席主承销商”)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公司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配股价格为5.00元/股,配股代码“082500”,配股简称“山证A1配”。

  5、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6日(R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

  公司控股股东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按照山西证券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获得的配售股份,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20年6月29日(R+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7、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2020年6月17日(R+1日)至2020年6月24日(R+6日),山西证券股票停止交易。

  9、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20年6月12日(R-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6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2,828,725,15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848,617,545股。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0年1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按照山西证券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获得的配售股份,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一)资本中介业务。本次发行拟利用不超过2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资本中介业务,提升公司多渠道的综合化经营水平,具体包括扩大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及其他资本中介业务。

  (二)债券自营业务。本次发行拟利用不超过2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债券自营业务,具体包括扩大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业务和票据投资业务等。

  (三)对子公司增资。本次发行拟利用不超过2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增资。

  如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行筹资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自公司审议本次配股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6、配股价格:5.00元/股,配股代码为“082500”,配股简称为“山证A1配”。

  7、募集资金数量: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亿元。

  8、发行对象:指截至2020年6月16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山西证券全体股东。

  9、发行方式:本次配股对全体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10、承销方式:代销。

  11、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

  注1:以上日期为证券市场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20年6月17日(R+1日)起至2020年6月23日(R+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082500”,配股简称“山证A1配”,配股价格5.00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0)。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0年1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请投资者仔细查看“山证A1配”可配证券余额。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3、配股缴款地点

  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6月29日(R+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暨复牌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主要股东履行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山西证券股票将于2020年6月29日(R+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发行失败,则山西证券股票于2020年6月29日(R+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20年6月29日(R+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20年6月24日(R+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20年6月24日(R+6日),结算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20年6月29日(R+7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15:00~17:00就本次发行在全景网(http://www.p5w.net)进行网上路演。

  六、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配股结束后刊登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七、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29层

  联系传真:0351-8686667

  联系人:王怡里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10-60837385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3、联席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电话:010-59026623

  联系人:股本资本市场部

  特此公告。

  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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