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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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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0-037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6月11日(星期四)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星期四)上午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副董事长魏军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932,576,90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3.220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928,834,176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67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1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3,742,732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7%。

  4、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3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617,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91%。

  5、公司独立董事周琪先生、监事陶兴荣先生、监事张文忠先生、人力资源总监秦玲玲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年审会计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2,092,90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81%;

  反对484,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51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2,133,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8643%;

  反对4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135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2,092,90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81%;

  反对467,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501%;

  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2,133,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8643%;

  反对4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958%;

  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399%。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2,092,90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81%;

  反对467,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501%;

  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2,133,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8643%;

  反对4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958%;

  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399%。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2,016,90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00%;

  反对467,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501%;

  弃权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2,057,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6860%;

  反对4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958%;

  弃权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2182%。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6,376,668.35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97,370,992.17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019年母公司按注册资本的50%为限,提取法定公积金 1,703,702.60元后,母公司本年未分配利润为695,667,289.57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386,792,955.89元,减去母公司分配的2018年度利润205,040,477.79元后,2019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877,419,767.67元。

  公司以2019年末总股本1,475,111,3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68,777,837.7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508,641,929.9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2,034,50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18%;

  反对542,4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58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2,075,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7273%;

  反对54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272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六)审议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2,016,90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00%;

  反对395,5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424%;

  弃权1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6%。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2,057,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6860%;

  反对39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9280%;

  弃权1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86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2,016,90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00%;

  反对395,5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424%;

  弃权1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6%。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2,057,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6860%;

  反对39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9280%;

  弃权1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86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八)审议关于选举华强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2,016,90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00%;

  反对543,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582%;

  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2,057,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6860%;

  反对5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2741%;

  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399%。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杨骏锴、苏燕颜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主体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0-038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5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第5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6月11日(星期四)下午5点,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已于2020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会议由副董事长魏军锋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总额人民币在10亿元且单笔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额度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每笔产品购买金额和期限将根据闲置资金情况具体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下属两个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原独立董事李萍女士辞去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职务,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华强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会议审议,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如下调整:

  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情况:

  ■

  调整为:

  ■

  任期为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2021年3月26日。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2020年第5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附件:华强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华强女士简历:

  华强,女,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获得首都经贸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美国东部大学(Ea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3年2月至2009年5月,历任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交易员,北京全聚德集团培训经理,中伦信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合伙人,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年6月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诺康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华强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0-039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5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内,且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额度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每笔产品购买金额和期限将根据闲置资金情况具体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2、理财使用金额

  总额人民币10亿元内,且每笔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3、理财方式

  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将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银行,且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需满足保证本金安全、低风险、收益相对较高、具有较高流动性的要求,理财产品主要投向为我国银行间、金融系统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同业存款、信用拆借、债券、金融债、票据、同业理财等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4、理财授权期限

  委托理财的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均为短期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风险控制

  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审批与实施、管理与核算、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内且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额度内滚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七、备查文件

  1、2020年第5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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