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徐进先生持有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09,568,56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26%;本次解除质押990,000股后,徐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2,51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2.29%。
●徐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52,063,7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01%;本次解除质押990,000股后,徐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9,346,6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15.61%。
本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收到徐进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徐进先生于2018年12月24日将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10,33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72%)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12月2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2月24日。2019年5月29日,徐进先生将上述股份中的6,830,000股解除了质押。2019年12月12日,徐进先生将上述股份中的3,500,000股质押展期一年,展期后的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12月23日。2020年6月11日,徐进先生将上述股份中的990,000股解除了质押,并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徐进、刘安省及一致行动人张国强、徐钦祥、朱成寅、范博、周图亮、段炼、黄绍刚(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252,063,7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01%,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解除质押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已累计解除质押本公司股份161,976,914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64.2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0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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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后续将不再用于股票质押。
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尚质押本公司股份39,346,6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15.6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6%,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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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