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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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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0-016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元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5月20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540,816,199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4,938,333股,即以535,877,86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793,893.30元。

  4. 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因此,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35,877,866×0.05÷540,816,199=0.04954元/股≈0.05元/股。

  根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5)÷(1+0)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俞熔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05元;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05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45元,如果相关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该《通知》的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45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4569688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2020-01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总金额:2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首创证券创赢1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1M)、首创证券创赢S100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182天、30天、182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1、2019年10月16日,公司以1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了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托·恒大烟台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理财计划到期日为2020年10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万东医疗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临2019-041)。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赎回上述部分本金1,935万元,剩余本金8,065万元尚未到期。

  2、2020年2月26日,公司以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创赢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理财计划到期日为2020年6月2日。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万东医疗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临2020-004)。

  公司于2020年6月2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本金5,0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5.76%,获得理财收益78.41万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及全体股东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告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0年5月25日,公司以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首创证券创赢1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封闭期为182天,之后开放日可退出,本金及收益分红将在T+5工作日到账。

  1.1、产品名称:首创证券创赢1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2、产品期限:2020年05月26日至2020年11月23日

  1.3、预期收益和相关费用:

  1.3.1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5.5(年化)%;

  1.3.2 托管费为0.05%/年;

  1.3.3 管理费为0.8%/年;

  1.3.4 产品管理人对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部分提取60%作为管理人业绩报酬,剩余40%归投资者所有。

  1.4、违约责任:管理人、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给计划财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计划财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2020年6月4日,公司以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1M)。

  2.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1M)

  2.2、产品期限: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7月6日

  2.3、预期收益和相关费用:

  2.3.1 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 3.4%;

  2.3.2 托管费年化费率:0.01%;

  2.3.3 销售管理费年化费率:0.3%;

  2.4、违约责任: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同时负有过错,则应由双方各自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

  3、2020年6月8日,公司以1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首创证券创赢S100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封闭期为182天,之后开放日可退出,本金及收益分红将在T+5工作日到账。

  3.1、产品名称:首创证券创赢S100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2、产品期限: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12月7日

  3.3、预期收益和相关费用:

  3.3.1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5.5(年化)%;

  3.3.2 托管费为0.03%/年;

  3.3.3 管理费为0.5%/年;

  3.3.4 产品管理人对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部分提取60%作为管理人业绩报酬,剩余40%归投资者所有。

  3.4、违约责任:管理人、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给计划财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计划财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首创证券创赢1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首创证券创赢S100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现金类等债券类投资品种。该集合计划可以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

  2、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次级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基金、证券和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上述资产的收/受益权等,优先股,证券投资结构化优先级,上市公司股票收(受)益权,量化对冲及优先级,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股权为基础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等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财务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严格审核,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加强对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控制投资风险。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受托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二)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受托方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为北京市国资委所属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证券公司,公司与受托方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无关联关系。

  ■

  2、受托方近三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

  3、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需要说明的关系。

  4、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兑现或者本金和利息损失的情况。公司查阅受托方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总金额为2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4%,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会计处理方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浮动收益型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经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21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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