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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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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266号文募集的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广发医疗指数分级”)的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7月23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并相应调整基金名称、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收益分配原则、基金费率等,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7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15: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次大会指定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次大会公证机关的指定收件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3号保利国际广场东裙楼4楼

  联系人:张琪骊

  联系电话:020-89188656

  传真:020-34281105、89899070

  电子邮件:services@gffunds.com.cn

  邮政编码:510308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及其附件《<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6月12日。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

  (一)纸质投票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http://www.gffunds.com.cn)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授权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投票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传送等方式送达至大会收件人处。

  (二)电话投票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投票,2020年6月17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15: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并按提示转人工坐席参与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本基金管理人也将主动与预留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通话过程中将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身份核实后由人工坐席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投票记录从而完成持有人大会的投票。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表决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三)短信投票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投票,投票期间基金管理人向预留手机号码的个人持有人发送征集投票意见短信,持有人按规定格式回复短信即可直接投票。短信投票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不适用于机构投资者。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在投票期间自行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

  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机构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授权委托书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受托人为个人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受托人为机构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代销机构的,无需提供受托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授权方式

  1、纸面授权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法律法规认可的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广发基金网站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包括有效纸面方式授权和其他非纸面方式有效授权的,以有效的纸面授权为准。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纸面授权均未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在只存在有效纸面方式授权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没有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意志行使表决权;

  (3)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无有效纸面方式授权,但存在有效的其他非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有效的其他非纸面方式的授权为准;

  (4)如果同一基金份额以非纸面方式进行多次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项,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授权其授权表示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5)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本公告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①直接投票优先。同一投资者既授权投票又自行投票的,以自行投票的表决票为准。②原件优先。同一投资者既送达投票原件又送达传真件或影印件的,以表决票原件为准。③最后时间优先。投资者不同时间多次以相同方式投票的,以最后送达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其他投票方式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广发医疗指数分级份额、广发医疗指数分级A份额、广发医疗指数分级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总份额的50%;

  2、《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广发医疗指数分级份额、广发医疗指数分级A份额、广发医疗指数分级B份额的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各自的基金份额占在权益登记日对应级别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基金持有人大会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各自基金份额分别合计代表三分之一以上的对应级别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或授权委托人和投票人已不在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名单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或明确撤销授权,则以最新授权和投票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7楼

  联系人:晁梦婷

  客服电话:95105828

  传真:020-34281105、89899070

  电子邮件:services@gffunds.com.cn

  邮政编码:510308

  2、公证机构: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2楼

  联系人:赵萍

  联系电话:020-83355889

  邮政编码:510030

  3、见证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广州东塔)10、29层

  联系人:刘智

  电话:(020)37181333。

  十、重要提示

  1、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交易风险警示,维护市场平稳,基金管理人决定广发医疗指数分级(场内简称:医疗分级;基金代码:502056)、广发医疗指数分级A(场内简称:医疗A;基金代码:502057)及广发医疗指数分级B(场内简称:医疗B;基金代码:502058)于本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6月12日)自开市起停牌,并将于2020年6月15日开市复牌,同时,自2020年6月12日起暂停医疗分级份额分拆业务。上述三类份额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0年7月21日)自开市起停牌,并将于2020年7月22日开市复牌。

  2、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3、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或未能通过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能会再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和律师费用等可从基金资产列支,上述费用支付情况将另行公告。

  5、本公告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

  附件一:《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召开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四: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

  附件一:《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和《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并相应调整基金名称、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收益分配原则、基金费率等。 

  为实施本基金转型的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基金本次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就本基金转型需对《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详见本议案附件《<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转型后的《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时间将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议案及其附件《<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

  《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一、声明

  1、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6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266号文核准,并于2015年7月23日正式成立运作,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指导意见》”)、《公募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或“我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将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本次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广发医疗指数分级份额、广发医疗指数分级A份额、广发医疗指数分级B份额的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存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且本基金正式转型前,将有至少预留二十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方案要点

  (一)更名

  基金名称由“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调整运作方式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后,将不再设置基金份额的分级、配对转换和折算机制。

  (三)转型选择期的相关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在转型正式实施前安排选择期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如赎回、转出或者卖出),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选择期期间,医疗分级份额的交易、赎回,医疗A份额与医疗B份额的交易、合并业务照常办理,不受影响;医疗分级份额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托管业务(包含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将暂停,具体恢复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前,可选择卖出医疗分级份额、医疗A份额、医疗B份额或赎回医疗分级份额,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医疗分级份额、医疗A份额、医疗B份额将于份额转换基准日进行转换,最终将转换为广发医疗分级变更注册为广发医疗(LOF)A类份额。在选择期期间,由于医疗分级份额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申购、赎回、转入、转出或调整赎回方式等。

  (四)基金份额的转换

  本次基金份额的转换将医疗A份额、医疗B份额转换成医疗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在保持基金资产净值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将医疗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分别转换成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

  转换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数=医疗分级份额数。

  医疗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医疗分级份额、医疗A份额与医疗B份额的场内份额经转换后的份额数采用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的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如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有变化,以其最新规定为准。

  故基金份额转换后,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着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医疗分级份额、医疗A份额与医疗B份额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存在着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五)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将生效,《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同时失效,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述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基金变更注册后的产品方案要点

  1.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2.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投资策略: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

  4.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完全复制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以跟踪标的指数为投资目标,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5.业绩比较基准:95%×中证医疗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七)基金注册登记的模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C类基金份额采用我司自主办理基金注册登记的模式,在已募集基金的运作中,我司的注册登记系统运行稳定、良好。

  (八)费率设计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时仅接受场外申购和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接受场内和场外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费率结构如下: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含)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三、基金管理人就转型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基金转型不存在法律障碍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等事项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广发医疗指数分级份额、广发医疗指数分级A份额、广发医疗指数分级B份额的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因此,本基金转型、通过持有人的大会表决,符合《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障碍

  本基金转型后,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基金管理人已就变更登记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障碍。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集的风险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由权益登记日分别代表广发医疗指数分级份额、广发医疗指数分级A份额、广发医疗指数分级B份额二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为防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上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集,基金管理人将在会前尽可能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预沟通,争取更多的持有人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转型议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提前向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了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对转型议案进行适当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转型议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则基金管理人拟按照有关规定向持有人大会重新提交转型议案。

  (三)转型过程中的运作风险

  基金转型运作过程中的相关运作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转型后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和管理风险。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机构持有或所管理的产品持有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及2020年6月12日《中国证券报》公布的《关于召开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所述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本人/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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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本机构特此授权 ?            ???       代表本人/本机构参加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机构同意受托人转授权,转授权仅限一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书仅为样本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参考使用。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自行制作符合法律规定及《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3、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三: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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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四: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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