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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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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佛山市顺德区顺丰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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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9年度前五名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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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海方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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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广州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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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广州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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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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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上海钢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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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佛山市顺德区顺丰物资供应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烨辉钢铁有限公司持股40%股东廖海辉所控制的企业。除此之外,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公司与上述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所列的关联关系。

  上述均为烨辉钢铁的客户及供应商。烨辉钢铁的业务主要幅射珠三角家电、五金、IT、汽车等有关行业,除个别贸易客户外,均为该行业内积淀较深的终端客户,与其的合作基本都在10年以上,彼此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发生的交易按照客户需求,结合当年市场行情公允确定,以此签订销售合同,确定交易数量、单价、包装要求、交货时间、结算条款等具体事项,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并结合客户的生产需求和计划进行配送,按照合同约定的实际成交金额,以客户签收的送货单进行开票结算,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进行付款,最终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约定事项,交易是真实和公允的,并完全具备商业实质。

  会计师回复:

  1.已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如下:

  1)获取公司关联方单位清单并进行核对,对不在关联方单位清单的客户和供应商名称执行工商查询,判断是否属于关联方;

  2)获取上述客户及供应商与被审计单位无关联关系的承诺;

  3)了解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判断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4)对销售和收款流程进行内部控制测试,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应收账 款回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5)收集相关业务资料,包括采购合同、销售合同、采购及销售发票、货权转移单据等资料,据以判断业务经济实质;

  6)将采购合同、采购发票与成本进行匹配,将销售合同、销售发票与收入进行匹配,以确定收入成本的发生性、完整性及准确性。确保利润表中记录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确保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已恰当记录;确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7)对供应商及客户进行函证,以进一步确认收入、成本的真实性;

  2.核查意见:

  公司与上述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所列的关联关系;与上述客户及供应商相关交易业务均构成独立完整的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所有权的转移;交易是公开、真实和公允的,具备商业实质。

  五、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余额7,371万元,较期初大幅增长352%。请你公司补充披露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具体内容、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对象基本信息、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补充披露报告期内预付款项发生额,并结合你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说明预付款项的合理性,是否变相构成资金占用。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本报告期末,预付账款期末净值为73,714,041.55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烨辉钢铁的期末净值为73,520,296.21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99.74%。具体情况如下:

  1.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

  (1)上海方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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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方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方思”),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 28,770,000.00元,该交易事项为烨辉钢铁与上海方思签署的电工钢卷采购合同,该交易发生在2019年7月,账龄区间在1年以内。

  (2)伊藤忠丸红钢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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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UBENIITOCHU STEEL INC(伊藤忠丸红钢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21,028,150.78元,该交易事项为烨辉钢铁与MARUBENIITOCHU STEEL INC.签署的新日铁热轧钢卷采购合同,该交易发生在2019年10月,账龄区间在一年以内。

  (3)佛山市顺德区昇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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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顺德区昇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昇铧”),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为10,000,000.00元,该交易事项为烨辉钢铁与佛山昇铧签署的冷轧钢卷采购合同,该交易发生在2019年12月,账龄区间在一年以内。

  (4)佛山市顺德区嘉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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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顺德区嘉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嘉昇”),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为7,000,000.00元,该交易事项为烨辉钢铁与佛山嘉昇签署的热镀锌钢卷采购合同,该交易发生在2019年12月,账龄区间在一年以内。

  (5)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货港(以下简称“南沙货港”),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为3,283,586.59元,该交易事项为烨辉钢铁与MARUBENIITOCHU STEEL INC.签署的新日铁热轧钢卷采购合同,以保证金形式支付新日铁热轧钢卷6637.93吨关税及增值税,该交易发生在2019年12月,账龄区间在一年以内。

  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公司与上述对象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所列的关联关系。期初余额较低原因主要系烨辉钢铁受欧浦智网债务危机影响,银行大幅压缩烨辉钢铁的授信额度,自此影响供应商对预付款项的要求越来越高。期末烨辉钢铁预付给采购供应商的采购预付款,收到采购的货物就会冲减对应的预付账款,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变相构成资金占用情形。

  会计师回复:1.已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

  1)获取公司关联方单位清单并进行核对,对不在关联方单位清单的客户和供应商名称执行工商查询,判断是否属于关联方;

  2)获取上述客户及供应商与被审计单位无关联关系的承诺;

  3)对采购和付款流程进行内部控制测试,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采购和付款相关的 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4)对重要供应商采取抽样检查,对其采购合同或订单、购货发票、入库单、供应 商送货单、供应商对账单、银行付款凭证等进行了检查,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采购 交易进行了截止测试,并检查了应付账款期后付款、期后到货及期后是否存在大额退 货情况;

  5)采购的主要商品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期各月度主要商品采购单价与市场 价格变动情况进行比较,主要商品本期采购价格波动情况与上期比较分析等;

  6)对主要供应商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本期采购金额及期末应付账款/ 预付账款余额真实性;

  7)采用审计抽样的方法,选取部分供应商执行现场访谈程序以及关联关系核查程 序,以分析判断采购交易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期末预付账款的可收回性。

  2.核查意见:

  公司与上述对象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所列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变相构成资金占用情形。

  六、报告期内,你公司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4,822万元,主要为法院拍卖你公司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647,523股股金产生的收益。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投资收益的确认依据、会计处理及计算过程,说明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等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投资收益的确认依据:

  2019年12月18日,根据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粤06执1231号之二。裁定书主要内容: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已发生效力的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公证处作出的(2018)赣洪江证执字第7号执行文书,以(2018)粤06执1231号执行裁定书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东顺德农商行12,647,523股股权份额。于2019年11月18日10时起至2019年11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进行司法拍卖。竞买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86,128,610元的最高价竞得。买受人已将拍卖款全部汇入法院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明智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法院作出如下裁定:“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647,523股股权份额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606280091882L)所有。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时转移。三、买受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606280091882L)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拍卖所得将优先用于偿还公司相关债务及费用,将相应减少公司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七条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二)会计处理及计算过程

  1.会计处理

  借:其他流动资产86,128,610.00,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7,912,987.80,贷:投资收益48,215,622.20。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勾稽关系主要是“于2019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金融资产重分类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计量”。

  2.计算过程

  企业持有的广东顺德农商行12,647,523股股份,处置当日该部分股金对应的投资成本为37,912,987.80元,处置价款为86,128,610.00元,因此将两者差额48,215,622.20元计入投资收益。

  会计师回复:

  1.已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

  1)对本期发生的投资收益,结合相关科目审计,检查支持性文件,确定入账金额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获取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获取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对于该股权进行拍卖的价款信息截图,并检查其真实性、完整性;

  3)与欧浦智网代理律师就该事项具体过程进行沟通,与欧浦智网管理层,就该事项的确认依据、会计处理以及计算过程进行充分沟通,并形成结论。

  2.核查意见:

  经以上核查程序,上述投资收益的确认依据、会计处理及计算过程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七、报告期末,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余额3.14亿元,较期初大幅增长2.63亿元,主要为部分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请你公司:(1)以列表方式补充披露报告期内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原会计科目及用途、金额、转入原因、转换日、会计处理等。(2)以列表方式补充披露各项投资性房地产的所处位置、建筑面积、用途、租金收入(如适用)。(3)补充说明投资性房地产本期变动金额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科目的勾稽关系。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内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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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各项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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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资性房地产本期变动金额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科目的勾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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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师回复:

  1.已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

  1)获取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总账、明细账;

  2)对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部分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执行实际盘点程序;

  3)获取租赁合同及清单与,并抽查走访核对;

  4)获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检查其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时点的合理性;

  5)与管理层就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进行充分沟通,并形成结论。

  2.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欧浦智网报告期内将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八、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广东烨辉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烨辉钢铁”)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请你公司结合烨辉钢铁近年来的经营状况,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相关规定,详细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重要假设及其合理理由、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其确定依据等信息。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于2015年收购烨辉钢铁60%的股权,转让方同意按烨辉钢铁2016年的目标利润(即8,000万元)作为估值基准,再乘以10倍作为烨辉钢铁的估值,转让价格按烨辉钢铁的估值乘以股权转让的份额(60%)进行计算,即转让价格为48,000万元。烨辉钢铁于2015年10月开始被纳入到欧浦智网合并范围内,形成合并报表层面商誉金额398,038,348.55元。

  根据欧浦智网与烨辉钢铁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欧浦智网在以4.8亿元的价格收购该公司60%的股权下,烨辉钢铁原控股股东同时承诺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扣非后的净利润需达到3,500万元、8,000万元及9,000万元,或累计达到各年承诺的扣非后的净利润之和。2015年度至2017年度,烨辉钢铁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为3,897.03万元、10,267.13万元及7,187.40万元。

  公司管理层出于谨慎性及对信息披露的可靠性角度考虑,独立聘请了外部专家对2019年度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所涉及资产或资产组合的价值进行了评估。

  2.2019年度商誉减值测试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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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评估方法

  1)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方法

  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时,受委托对涉及合并广东烨辉钢铁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价值进行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为现金流量折现法和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法。

  2)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对商誉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计算可回收价值等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孰高者。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法对商誉所在资产组进行估算。

  3)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值估算可回收价值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是通过预计资产组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计算其现值的方法。

  ①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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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P:资产组价值

  Ri:资产组在预测期内第i 年的预计现金流。

  预测期是指资产组从评估基准日至达到预计现金流相对稳定的时间

  Rn+1:资产组在预测期满后第1 年的预计现金流

  r:折现率

  n:资产组的预测期

  ②主要参数选取

  A.现金流量和实现时点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采用税前现金流量。

  税前现金流量=收入-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折旧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未来现金流量实现时点按年度预期收益报表时点按照年度经营均匀流入设定在每年的经营预测期期中。

  B.预测期

  为合理地预测评估对象未来现金流的变化规律及其趋势,应选择可进行预测的尽可能长的预测期。根据评估对象收入成本结构、资本结构、资本性支出和风险水平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管理层对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发展前景预测,所在行业现状和发展前景,以及其他影响评估对象预计未来现金流进入稳定期的因素合理确定预测期。预测期取自评估基准日起的后5 个完整收益年度。

  C.预计未来现金流的收益期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对资产组所处行业的经营期限有所限制,资产组所在公司的章程、合资合同等文件也未对企业的经营期限做出规定,资产组所处行业在将来持续发展且没有可预见的消亡期,同时,根据资产组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现状、特点和资源条件,及其对未来发展潜力和前景的判断,在正常情况下,其具有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因此,本次评估设定预计未来现金流的收益期为永续年期。

  D.预计未来现金流终止时的变现净值

  由于资产组一直持续产生现金流,其预计未来现金流的持续时间为无穷,故设定资产组在永续期之后的变现净值为零。

  E.折现率

  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与折现率口径统一的原则,折现率r采用税前折现率。税前折现率r通过税后折现结果与税前预计现金流通过单变量求解方式进行倒算。税后折现率R 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计算确定。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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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回收价值=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其中:公允价值采用市场法进行估算

  市场法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的具体方法。

  ①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原则

  根据准则要求,市场法评估应当选择与资产组运营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本次评估确定上市公司的选择原则如下:

  A.具有不少于24个月的一定时间的上市交易历史。

  B.公司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相同或相似,都受到相同经济因素的影响。

  C.公司的经营规模或能力相当,所面临的经营风险相似。

  D.公司的经营业绩相似,盈利能力相当。

  E.公司预期增长率,即未来成长性相同或相似。。

  选取可比上市公司后,利用公开披露的经营和财务数据,通过对可比上市公司与评估对象两者所存在的会计政策差异和资产范围差异进行适当调整,调整为具有相互可比的基础财务经营数据和报表。

  ②选择并计算可比上市公司中的价值比率

  根据评估对象和可比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价值比率,并根据调整后具有相互可比的基础财务经营数据和报表分别计算可比上市公司的价值比率。

  ③可比上市公司的价值比率在以下几个方面与评估对象对比修正、调整

  A.营运状况包括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等修正

  B.预期增长率修正

  C.其他因素修正

  ④比较结果计算

  根据可比上市公司修正后的价值比率,按照加权权重进行平均得到平均价值比率,并结合评估对象的基准日账面经营性净资产计算得出比较结果。

  ⑤市场法模型

  在市场法的评估思路下,根据评估对象所处行业特点,本次评估釆用市净率(PB)价值比率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基本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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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P-资产组价值

  PBi-第i 家可比上市公司的价值比率;

  Ai-第i 家可比上市公司预期增长率修正系数;

  Bi-第i 家可比上市公司营运状况修正系数;

  Ci-第i 家可比上市公司其他因素修正系数;

  Qi-第i 家可比企业的加权权重;

  B-基准日账面净资产

  5)估算处置费用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和手续费用等。

  (2)评估结论(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1)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

  ①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资产组可回收价值

  在公司管理层批准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未来经营规划落实的前提下,公司确定的广东烨辉钢铁有限公司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得出的未来现金流现值评估结论如下:

  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人民币壹佰万元(RMB100.00 万元取整到百);

  ②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评估资产组可回收价值

  广东烨辉钢铁有限公司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估算可回收价值评估结论如下,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人民币壹亿肆仟捌佰柒拾玖万壹仟肆佰元(RMB 14,879.14 万元)。

  2)评估结论的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 2006 ) 第六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评估报告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作为资产组可回收价值。即:

  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人民币壹亿肆仟捌佰柒拾玖万壹仟肆佰元(RMB 14,879.14 万元)。

  (3)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

  ①交易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②公开市场假设。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在该市场上,买者与卖者的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

  ③假设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将按其评估基准日的用途与使用方式持续使用。

  2)关于评估对象的假设

  ①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改良、建设开发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②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响其价值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假设与之相关的税费、各种应付款项均已付清。

  ③评估报告中所涉及房地产的面积、性质、形状等数据均依据房地产权属文件记载或由委托人提供,评估人员未对相关房地产的界址、面积等进行测量,假设其均为合法和真实的。

  ④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的土地、房屋建筑物等房地产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缺陷,相关资产中不存在对其价值有不利影响的有害物质,资产所在地无危险物及其他有害环境条件对该等资产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⑤评估人员已对评估对象所涉及房地产、设备等有形资产从其可见实体外部进行勘察,并尽职对其内部存在问题进行了解,但因技术条件限制,未对相关资产的技术数据、技术状态、结构、附属物等组织专项技术检测。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的机器设备、车辆等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假设其关键部件和材料无潜在的质量缺陷。

  ⑥除本报告有特别说明外,假设评估对象不会受到已经存在的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等因素对其价值的影响。

  ⑦假设评估对象不会遇有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对其价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⑧假设本次评估中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3)关于资产组运营和预测假设

  ①假设国际金融和全球经济环境、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交易各方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②假设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③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等政策环境相对稳定。除非另有说明,假设资产组持有人经营完全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

  ④假设所处行业在基准日后保持当前可知的发展方向和态势不变,没有考虑将来未知新科技、新商业理念等出现对行业趋势产生的影响;

  ⑤根据委托人对评估对象对分析判断,假设评估对象在5 年后仍可以保持持续经营。

  ⑥假设资产组运营管理是按照评估基准日下的管理水平,管理层是负责和尽职工作的,且管理层相对稳定和有能力担当其职务,不考虑将来经营者发生重大调整或管理水平发生重大变化对未来预期收益的影响。

  ⑦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评估对象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⑧假设资产组运营完全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开展合法经营必须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4)其他假设

  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委托人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假设委托人已依法行事。

  ②假设评估范围与委托人确认申报等商誉及资产组一致,未考虑委托人确认范围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③假设评估对象所需生产经营场所的取得及利用方式与评估基准日保持一致而不发生变化;当上述评估假设和评估中遵循的评估原则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将会影响并改变评估结论,评估报告将会失效。

  (4)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1)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中存在以下抵押借款事项:资产组持有人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了编号佛山市分行顺德支行2019年顺抵第012号字抵押贷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 万元,期限1 年,资产组持有人以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作为抵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目前该笔贷款正常,尚未到期,贷款利息按期支付。本次评估不考虑上述事项可能对评估对象价值产生的影响。

  2)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商誉所在资产组是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按照“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原则进行划分并申报的。对比前一次商誉减值测试,本次资产组范围增加了“与商誉资产组不可分割的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由于子公江西烨辉钢铁有限公司于2019 年12 月4 日注销,故本次资产组范围减少了江西烨辉钢铁有限公司。该资产组范围变更是由资产组持有人与审计师共同沟通确认的。确定商誉所在资产组是公司的责任,评估专业人员对其合理性进行了了解,依据公司申报的商誉所在资产组进行了评估。

  3)本次收益法中预测的未来盈利数据是建立在经商誉所在资产组相关当事人管理层批准的最近预测数据基础上的。我们是在商誉所在资产组相关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预测数据基础上进行尽职调查,并按评估准则要求对商誉所在资产组相关当事人提供数据的合理性复核分析并进行评估计算,商誉所在资产组相关当事人应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数据的完整性、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若商誉所在资产组相关当事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发生重大变化, 则将直接影响收益法评估结果。

  4)在计算商誉所在资产组公允价值中,本次采用了与前次商誉减值测试相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法来进行估算,参照案例基本一致,但修正体系进行了修改,主要原因如下:(1)本次评估师无法取得前次评估师的计算模型及底稿,因此无法了解其具体计算过程和参数选取;(2)前次的修正体系并非常用修正方法,本次改为采用企业绩效评价修正体系进行经营情况修正,并且采用评估时常用的流通性折扣、控股权溢价数据进行修正。

  5)5、2020 年初,全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截止评估报告日,“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影响尚未消除。基于评估目的,本次评估未考虑“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会计师回复:

  1.已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

  1)与欧浦智网管理层讨论,分析管理层对商誉所属资产组的划分和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所采用的方法、假设及参数的合理性;

  2)了解及评价欧浦智网管理层所聘请的外部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与欧浦智网管理层和外部评估专家讨论,了解及评估商誉减值测试所使用的方法、假设及参数等内容的合理性;

  4)获取欧浦智网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专家出具的商誉减值测试报告及相关资料,复核商誉减值测试报告中重要的信息:减值测试报告的目的、减值测试的具体对象及范围、减值测试报告运用的评估方法及相关假设、减值测试报告中所运用的参数、商誉减值的计算及分析过程;

  5)比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异,确认是否存在商誉减值的情况,复核商誉减值的结果;与管理层和外部评估专家讨论结果的合理性;

  6)检查与商誉及其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2.核查意见:

  通过以上核查程序,我们认为欧浦智网对合并烨辉钢铁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九、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中“单位往来及借款”余额5,675万元;报告期内,你公司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项发生额分别为3,708万元、3,489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往来款项的形成原因及具体内容。

  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中“单位往来及借款”余额5,675万元,系受公司各项不利因素影响,资金紧张,2018年7月因经营借款3,600万元;以及2019年5月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产生2,075万元经济补偿金由政府代付。

  (二)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项发生额分别为3,708万元、3,489万元,系母公司仍处在多宗诉讼过程中,导致母公司全部银行账户被查封,为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采用由其它全资子公司未被查封的银行账户进行代收代付外部单位相关款项,同时子公司为母公司代付日常费用,两者业务内容不同,因此不涉及内部现金流量抵销。其中代收外部单位款项主要是物业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设备处置款等;代付外部单位款项主要是职工薪酬、律师费、诉讼费、中介费等。

  (三)子公司代收款项后因为母公司账户冻结所以未能按照代收金额直接给付母公司,代收款项由子公司代付母公司日常费用。代收代付的业务内容不同,无法实现相互抵消。

  十、报告期内,你公司委托理财发生额2.58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明细情况,自查并说明委托理财事项是否及时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一)公司2019年度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

  (二)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投资人民币2亿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累计投资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未赎回金额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即2018年4月27日至2019年4月26日)。

  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控股子公司2019年内过往委托理财的公告》,就公司控股子公司烨辉钢铁自2019年4月27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滚动购买的总额为22,620万元的理财产品进行了确认。

  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关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和《关于确认控股子公司2019年内过往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公司未能及时就2019年度委托理财事项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就2019年度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确认。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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