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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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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20-024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持有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92,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6%,兴龙实业累计被冻结的股份为192,55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  兴龙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累计被冻结股份485,704,984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00%。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文件《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610-04号,以下简称“《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兴龙实业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

  根据《通知》,兴龙实业所持公司(股票代码:600086,股票简称:东方金钰)股票192,5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轮候冻结,上述冻结起始日为2020年6月10日,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孽息(指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三、控股股东债务情况、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存在债务违约情况,已到期未兑付的有息负债规模约为24亿元。因债务违约部分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相关债务。兴龙实业因债务纠纷涉及的重大诉讼共计10起,累计诉讼本金金额约24亿元。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性,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暂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但因控股股东兴龙实业所持本公司的全部股票被质押、冻结和多次轮候冻结,如质押股票被处置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交易有重大影响,或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20-025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公司”)与被告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钰”、“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一审已审理终结。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涉案本金为1.399亿元及相关逾期利息、违约金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案件执行后将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行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五矿公司与被告东方金钰债券交易纠纷一案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五矿公司

  被告:东方金钰

  2、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2月23日,五矿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陆家嘴信托-浦银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陆家嘴信托-浦银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陆家嘴信托-浦银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署《五矿经易宝施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五矿经易宝施2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五矿经易宝施3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五矿公司作为五矿经易宝施1号、2号、3号资产管理人,履行对资管计划的管理义务。截至起诉之日,五矿经易宝施1号项下持有“17金钰债”债券699,000张,五矿经易宝施2号项下持有“17金钰债”债券400,000张,五矿经易宝施3号项下持有“17金钰债”债券300,000张。

  2019年3月18日,东方金钰发布公告,明确无法兑付“17金钰债”自2018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17日期间的利息。2019年3月28日,“17金钰债”债券持有人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本期债券提前清偿的议案》,明确“鉴于发行人未在2019年3月18日本期债券付息日按时足额兑付本息债券利息,本期债券已违约……因发行人出现违约事件,现宣布本期债券提前清偿,发行人应在本期债券付息日次日支付全部本金和相应利息”。截止至今,东方金钰尚未依照上述提前清偿的议案支付五矿经易宝施1号、2号、3号持有的债券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因此,五矿公司起诉要求东方金钰偿还未付本金及利息,并依照《东方金钰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承担相应的罚息及违约金。

  3、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下发的(2019)粤03民初22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东方金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五矿经易支付债券本金139,900,000元以及2018年3月17日至2019年3月16日期间的利息9,793,000元;

  二、被告东方金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五矿经易支付逾期利息(以149,693,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的标准自2019年3月17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被告东方金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五矿经易支付违约金(以149,693,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自2019年3月17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17,971.05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东方金钰负担。

  二、上述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案件执行后将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正积极推进司法重整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争取重整申请早日得到受理,以妥善合理应对债权人的相关诉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20-026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20年1月22日、2月21日、4月18日、4月30日、5月15日、5月23日、6月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详见临时公告2020-003号、2020-004号、2020-010号、2020-017号、2020-018号、2020-019号、2020-021号),现就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根据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详见公司于4月30日发布的《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告编号:临2020-016号)。

  二、因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2019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原定披露日期为2020年4月28日。受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影响,由于主要业务人员不足、各子公司复工受阻、特约评估机构工作难以开展、存货盘点工作难以开展、函证程序进展缓慢等不可抗力因素已严重影响了2019年年报审计的进程,因此2019年度审计报告暂时无法按期出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会议决议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后的披露日期为2020年6月23日。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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