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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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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3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于2019年11月26日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上海铭豪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铭豪”)起诉公司及第三人多伦绿满家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现将该诉讼的有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相关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1、本次诉讼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

  2、诉讼机构: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及前期进展

  本次诉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9-93)。

  三、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浙04民初179号之二】,具体情况为:法院裁定驳回上海铭豪的起诉,本案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上海铭豪承担。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暂无影响,对公司期后利润影响将视本事项后续进展而定。公司将积极跟进本事项进展,根据相关规定需进行信息披露时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五、备查文件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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