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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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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12.1753%下降至7.1753%,权益变动达到5%。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金融”)《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已达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金融自2018年7月30日至2020年6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800,041股,累计减持比例已达5%,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三、本次权益变动明细”部分。截至2020年6月9日,上海金融持有公司股份9,75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75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三、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金融持有华脉科技16,558,441股,占公司总股本12.1753%。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金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为9,75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7.1753%,累计变动明细如下:

  ■

  以上表格中所有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海金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2020年6月9日,上海金融持有公司股份9,75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753%,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1 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金融”)持有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1,18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8.22%。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0年1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华脉科技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2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持股5%以上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上海金融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减持公司股份并获审核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投基金),其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三)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第三条 创投基金在其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适用下列比例限制:(三)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第六条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照本细则执行。”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48个月不满60个月,根据上述规则,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制定新的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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