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0-041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居然之家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 2020 年 5 月 29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19,830,1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69,546,747.88元(含税),占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02%。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19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19,830,1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0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7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20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联系人:许敏、高娅绮、刘蓉
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46层
咨询电话:010-84098738,027-87362507
传真:027-87307723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0-040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296)。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