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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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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之一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3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之一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然工贸”)持有的公司的350万股股权和210万股股权。2020年4月18日, 徐杏花以人民币23,080,000元的价格竞得350万股股权,邵益华以人民币13,880,000元的价格竞得210万股股权。

  二、本次拍卖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收到萧然工贸发来的《函》获悉,萧然工贸所持有的公司350万股和210万股因司法拍卖被动减持的股份已于2020年6月4日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目前350万股股权已经登记在受买人徐杏花名下,210万股股权已经登记在受买人邵益华名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萧然工贸实际持有公司股份83,260,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9%。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萧然工贸实际持有公司股份83,260,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9%,萧然工贸目前所持股份均被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89%,累计司法冻结1,229,467,650股,不排除萧然工贸所持公司股份将被继续司法拍卖的情况。

  2、公司第一大控股股东锦辉机电持有公司28%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邵伯金先生;公司第二大控股股东萧然工贸持有公司11.89%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徐建初先生。因公司IPO时锦辉机电与萧然工贸持股比例接近,被共同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邵伯金先生与徐建初先生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关系协议》。萧然工贸及实际控制人徐建初与公司第一大股东锦辉机电及实际控制人邵伯金之间股权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互相担保的情形。若萧然工贸所持公司股份均进入司法拍卖程序,会影响萧然工贸在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会对第一大股东锦辉机电及实际控制人邵伯金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亦不会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产生影响。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 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4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56,113,67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06月1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8号)核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000股,并于2017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50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9名股东,分别为杭州锦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辉机电”)、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然工贸”)、邵辉、徐杏花、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邵佰万、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徐远程)、邵益华、鲁敏,共计356,113,677股,将于2020年6月15日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本公司因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方案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合计转增200,000,000股),总股本数量由500,000,000股增加为700,000,0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也因此从254,366,912股增加到356,113,677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邵辉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届满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锦辉机电、萧然工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邵佰万、徐远程、鲁敏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锦辉机电、萧然工贸、邵辉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间届满后两年内,其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派发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锁定期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吉华集团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吉华集团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吉华集团关于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吉华集团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56,113,67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06月15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

  说明:萧然工贸原持有公司首发限售股114060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截至本公告日,萧然工贸所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已被累计司法拍卖30800000股并均已完成过户手续,累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萧然工贸所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减少到83260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9%。

  徐杏花、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邵益华所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均通过司法拍卖获得。有关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相关公告。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06 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5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部分复产批复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吉华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部分复产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吉华”)年产20000吨H酸技术改造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恢复生产,湿式催化氧化法处理高浓度染料及染料中间体废水升级改造项目、30万吨/天活性炭与再生利用项目等配套设施项目获得政府复产批复,现就上述事项做进一步说明如下:

  一、本次部分产能复产原因

  江苏吉华于2019年4月23日起停产检修,并于2019年6月26日具备复产条件。在连续停产期间,江苏省盐城市委市政府于2019年6月14日发布了《盐城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盐办【2019】71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对盐城市化工园区内所有化工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环保整治提升。

  为服从政府统一部署安排,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对江苏吉华安全环保排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并实施“一企一策”整治方案、接受相关部门验收等工作;同时鉴于江苏吉华停产期间,下游市场需求萎靡,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江东”)的产能以及江苏吉华的产品库存能够基本满足公司销售需求,公司决定自2019年6月26日起江苏吉华继续停产。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子公司临时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和《吉华集团关于子公司临时停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截至目前,公司所处染料市场环境并未发生根本变化,江苏吉华本次复产一方面是为积极响应政府“稳增长、保就业”的号召;另一方面,江苏吉华和吉华江东用于生产活性染料的中间体H酸均由江苏吉华配套生产。江苏吉华停产后,吉华江东一直依赖于江苏吉华的H酸库存,目前江苏吉华H酸库存已经处于历史低位,本次复产将补充提高江苏吉华H库存水平。

  公司现有活性染料产能15000吨,其中江苏吉华在停产前拥有活性染料产能8500吨,占公司活性染料总产能的56.67%,吉华江东拥有活性产能6500吨,占公司活性染料总产能的43.33%。2019年度,公司活性染料的产能利用率为81.78%,由于前述市场需求不足,尚有部分产能未被利用。因此,本次江苏吉华H酸产线的复产不会对公司活性染料的销售规模以及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部分产能复产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江苏吉华停产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江苏吉华资产总额为150,421.9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约29.81%),净资产为112,732.26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约25.96%),2018年度营业收入123,265.01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比例约42.28%),净利润27,308.16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比例约38.85%)。

  本次获得复产批复的年产20000吨H酸产能,是公司用于生产活性染料的配套产能,对外销售H酸形成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占比较小。根据江苏吉华停产前最近两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H酸的营收情况如下:

  2018年度,公司H酸销售收入5240.71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80%,实现利润398.45万元,占公司总利润的0.53%;2017年度,公司H酸销售收入8101.41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30%,实现利润404.98万元,占公司总利润的0.93%。

  公司本次H酸的复产将有效解决H酸库存紧张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整体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获得复产批复的湿式催化氧化法处理高浓度染料及染料中间体废水升级改造项目和30万吨/天活性炭与再生利用项目等配套设施项目服务于公司的环保处理,对公司的业绩无直接影响。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复产批复只涉及江苏吉华H酸产能产线,因H酸主要为公司自用,且对外销售占公司总体营业收入和利润的比例较小,故本次复产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本公告日,江苏吉华其余产能产线尚未收到政府复产批复,何时能够获得复产批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江苏吉华其余产能产线的复产进展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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