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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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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0-020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10亿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13.6亿元。

  ● 公司与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互保协议》,本次没有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没有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州煤电”)于2017年9月1日签订互保协议,互保金额总计15亿元,期限三年。截至目前,公司为霍州煤电担保13.6亿元,霍州煤电为本公司担保11.5亿元。现霍州煤电在光大银行临汾分行的10亿元综合授信业务已于2020年1月到期,为保证生产经营资金正常周转,霍州煤电拟继续申请该笔综合授信业务。

  本次霍州煤电拟向光大银行临汾分行申请10亿元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期限1年。霍州煤电希望本公司根据互保协议为其本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与霍州煤电签订的《互保协议》,本公司拟为霍州煤电向光大银行临汾分行申请1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为霍州煤电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3.6亿元。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2020年6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时,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6名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进行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互保协议》和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鼓楼东街188号

  成立日期:1992年5月11日

  注册资本:44.02亿元

  法定代表人:戎生权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加工及销售;发电供电;汽车修理;汽车运输;煤矿技术开发与服务;煤层气开发利用;自建铁路、公路的维修;工矿物资的销售;水、电、暖线路检修维护;金属材料加工;设备租赁,房屋租赁;煤矿机电设备配件制造等。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霍州煤电资产总额74,423,812,958.40元、负债总额62,198,176,381.84元、净资产12,225,636,576.56元、资产负债率83.57%;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921,986,073.31元、净利润161,463,433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霍州煤电资产总额79,667,359,219.22元、负债总额67,384,209,792.01元、净资产12,283,149,427.21元、资产负债率84.58%;实现营业收入6,062,888,042.97元、净利润74,037,352.51元。

  (三)关联关系和互保对方的股权结构图

  1、关联关系

  霍州煤电是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58.8%;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是山西焦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上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山西焦煤集团,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股权结构图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担保主要内容:霍州煤电为保证生产经营资金正常周转,拟向光大银行临汾分行申请10亿元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期限1年。霍州煤电希望本公司根据互保协议为其本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公司与霍州煤电签订的《互保协议》,本公司拟为霍州煤电本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没有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按照公司和霍州煤电签署的《互保协议》,同意在三年期限内双方互相担保15亿元。截止2020年3月31日,霍州煤电的资产负债率为84.58%,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双方目前的生产经营环境和企业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确信被担保人具备充分的偿还债务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符合双方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霍州煤电提供担保,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和双方签署的《互保协议》,公司为霍州煤电提供担保的同时,该公司也为本公司续贷或新增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和霍州煤电的互保业务能促进双方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增强融资能力,提高办理贷款效率,确保资金高效循环,符合双方目前的生产经营环境和长期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1亿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亿元;为霍州煤电提供担保13.6亿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5%和3.43%,截至目前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霍州煤电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霍州煤电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互保协议;

  3、霍州煤电营业执照复印件;

  4、霍州煤电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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